租酒店賓館作過渡屋 每間房每月可獲資助上限5500元
最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布,將資助非政府組織租用酒店或賓館作過渡性房屋,讓輪候三年或以上市民申請入住,租住期至少兩年。
運輸及房屋局今日(30日)舉辦網上簡介會,協助有興趣的酒店和賓館業界了解計劃詳情。政府代表表示,4月1日將開始接受報名,酒店或賓館屆時可在網站下載表格,當專責小組審查後,會制訂名單讓非政府組織(NGO)挑選,每間房每月資助上限5,500元。
政府代表強調,所有酒店或賓館都可以參與,又指只要滿足基本條件,「重慶大廈的賓館不會排除在外。」
水電費安排由雙方議定 冀人均面積7平方米
會上亦介紹了計劃的運作細節。當收到申請後,專責小組會就牌照作審查,並會考慮地契和公契條款。然後小組會制訂名單,NGO可在名單中選擇合適的處所,經了解後,雙方可商議租約的初步條款,例如房間租金、年期、雙方責任等。當雙方達成共識後,便可簽訂合作備忘錄。
他們提醒,合約年期必須不少於兩年。至於水電費的安排,可由雙方議定於租約反映,情況許下,亦能考慮加設獨立電錶,但水電費與資助金額並無直接關係。而房間面積的最低要求,希望定在人均面積7平方米。
每間房每月資助上限5500元
另外,政府已獲得關愛基金通過9,500萬元撥款,以資助NGO租用酒店和賓館單位作過渡性房屋。政府代表在簡介會指,若以兩年期計算,每間房的資助上限133,500元,即每個月上限約5,500元。
他們指,資助是用以支持NGO項目的整體營運開支,撥款可用作小型改善或添置共享設備。
設泳池或健身室不會「加分」
而資助金額會以4個因素決定,包括NGO建議的可負擔租金、處所狀況、NGO的行政開支、小型改善或設置添置。他們解釋,當中提及的處所狀況,需要考慮地點或交通網絡、酒店或賓館有否提供額外設施、天然通風及採光、房間面積。
他們又指,房間內一般不可煮食,額外設施是指以基本生活所需為原則的設備,例如煮食或洗衣設備或空間。不過,若酒店設有泳池或健身室,則並非計劃中的考量因素,不會「加分」。
業主有責任維修保養及管理
政府代表亦表示,即使出租酒店或賓館房間作過渡屋,但牌照持有人或業主仍要承擔相關職能,例如處所的一般維修保養及管理,「舉個例,例如冷氣機房有損毀、需要檢查,或者公共空間、電梯需要定期維修保養,當然唔會由住客負責。」
至於損毀責任問題,政府代表指,若屬正常損耗,應屬業主責任,但若住戶蓄意毀壞,則應是NGO責任,並會與住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