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女涉網紅蘇淼淼被劫千萬財物案 疑曾租單位作監視 案5月再訊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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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蘇淼淼去年11月在其住所,遭3持刀漢入屋行劫,當時其6個月大的兒子和外傭亦在家,並被劫去一批價值逾千萬元財物。涉案3男1女被控搶劫及接贓等罪,今(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透露,被告曾租用蘇所住屋苑的另一單位,以望遠鏡監察蘇的動向。全部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待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其中三名男被告須繼續還柙。

3男被控搶劫

首三名被告:陳少達(39歲,地盤工人)、梁旭賢(39歲,無業)和黎景安(39歲,地產代理),被控兩項搶劫罪,指他們於2020年11月24日在「一號.西九龍」一個單位,搶劫蘇美欣的名牌手錶、手袋和首飾等約1,180萬元財物,以及搶劫外傭Baisto Benigna Neseo的一部手提電話和現金,涉款約1萬元。

女被告涉曾處理贓物

第四被告李洋(31歲,家庭主婦),即首被告的妻子,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指她於2020年12月17日在慈雲山慈康邨一個單位管有蘇美欣的三個手袋。

涉以望遠鏡觀望蘇動向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涉租用事主所居屋苑的一個單位以望遠鏡觀望她,並租了一個貨倉存放手袋贓物。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首三名被告須繼續還柙,第四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

原名蘇美欣的25歲網絡紅人蘇淼淼,去年11月於荔枝角「一號.西九龍」居所。蘇當時有被綁起。

案件編號:WKCC44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