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選案|梁國雄高院申保釋被拒 毛孟靜岑子杰案件押後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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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47人疑參與「35+初選」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多名在裁判法院未獲保釋的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高等法院今日將處理岑子杰、梁國雄及毛孟靜的申請,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代表岑子杰及毛孟靜的大狀,均表示要時間索取進一步指示,兩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下月12及14日再處理,兩日期間均需還柙。而梁國雄的申請,已即時被駁回。

5名到高院申請保釋被告的最新情況。(詳看下圖)

社民連成員黃浩銘、吳文遠、梁國雄妻子陳寶瑩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今早到庭聲援,並批評即將設立的選舉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直指委員會必會篩走中共不喜歡的人,而支持民主自由的人定必會是目標。他們亦在入庭前高呼「釋放政治犯,我要真普選」。

吳文遠、黃浩銘等社民連成員有到法庭聲援。(李慧娜攝)

已獲保釋的11人及他們的保釋條件。(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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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名被未獲保釋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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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被告,被控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控罪指,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對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而被告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與立法會選舉,並承諾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即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該案押後至5月31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P134-13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