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電單車手涉撞警案周二作管理聆訊 將在高院公開進行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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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子唐英傑涉去年7月1日,背著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背包,騎電單車衝向警員,被控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為首名被控違反《國安法》的人士。案件將於今年6月2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將不設陪審團,而案件亦將於下周二(30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並將會開放予公眾旁聽。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聆訊將由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和陳嘉信三名法官處理。

陳嘉信成第五名高院國安法法官

高等法院周家明、李運騰、彭寶琴及杜麗冰早前曾處理國安法的案件,換言之陳嘉信是第五名所知的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

此外,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案將於6月23日開審,預計需要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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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英傑(23歲)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唐於去年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謝斐道和柯布連道交界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恐怖活動罪則指唐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令3名編號為8260、2674及12197的警員嚴重受傷。

案件編號:HCCC2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