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白衣人 證人求隱店名怕被騷擾 官:有顏色店都照常營業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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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721白衣人襲擊事件今日(23日)續審,案件今日展開辯方案情。首兩名被告均決定不出庭作供,但次被告打算傳召一名辯方證人,惟律師指,該證人願意公開其姓名,但不想公開其店名,因其店曾被標籤為「藍店」怕惹來騷擾。法官葉佐文卻稱法庭要平衡公眾知情權,又指不少店舖現都被標籤為某種顏色,但仍照常營業,最終認為其理據不足,拒絕其申請。而該證人亦決定不出庭作供。

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黃英傑(48歲,電纜技工) 、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吳偉南(57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無業)和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他們被控暴動、串謀有意圖傷人和有意圖傷人等罪。

案中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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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要求寫紙交代證人資料

第二被告黃英傑的代表大狀向法庭稱,黃將不會出庭作供,但將傳召一名證人,惟他們要求不公開該證人的公司名稱等資料,希望可以透過「寫紙」,只向法庭及控方交代,法官葉佐文卻稱,一般而言,除非公開相關資料會令證人尷尬、造成人身安全威脅,不然證人都會「開名」,法庭要平衡公眾知情權。

證人擔心店舖受滋擾

大狀進一步解釋,因為本案較敏感,亦會被廣泛報道,證人擔心店舖名被公開,會惹來騷擾。大狀又稱,證人見到網上出現欺凌情況,而其店舖曾被標籤為「藍色」,擔心作供後店舖會被破壞。

法官葉佐文指,不少店舖都會被標籤為某種顏色,但也可照常營業,拒應一名辯方證人的要求隱去其店名。(資料圖片)

官憂慮若批要求所引致後果

葉官則指不少店舖都會被標籤為某種顏色,但也可照常營業,直言:「好多證人唔係一邊(顏色),就係另一邊(顏色)」,法庭憂慮若批准要求所引致的後果。最終,葉官認為理據不足,拒絕作特別處理。該證人得悉後亦選擇不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 888/2019、DCCC 11、734/2020

2019年7月21日西鐵元朗站白衣人事件的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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