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專科門診藥物「最多」4周惹疑 高拔陞澄清:仍可派16、18周

【公立醫院/急症室收費/公立醫院新收費/公立醫院輪候時間/公立醫院收費懶人包】醫務衞生局及醫管局周二(25日)公布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改革,其中專科門診及家庭醫學專科門診藥費有新改變,改為每項「最多」4星期收費20元。「最多」一詞由周二至今惹起長期須周藥病人間的憂慮,日後每次只能拿4星期藥物,之後便要覆診取藥。
就「最多」惹來的誤會,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今早在商台節目解畫,澄清不是指最多派4星期的藥,四周只是計算收費的單位,派藥的份量仍然是24周為一個周期:「派藥依然可以派16個、18個星期,或者上限24個星期,都無問題嘅。」

專科門診劑量改為每4星期為收費單位
現時公立醫院的專科門診及家庭醫學專科門診,每次派藥一般最多可獲16星期的劑量,每項藥物15元,但也有部份病人可取得半年甚至一年劑量,足夠下次覆診前使用。醫管局於本月24日起,派藥劑量改為最多不超過24星期,即約相等於半年劑量。
醫務衞生局及醫管局周二(25日)公布明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收費,專科門診及家庭醫學專科門診每次派藥,改為以4星期劑量為收費單位,專科門診每項藥物收費增至20元,若以原本一般獲發16星期劑量來計算,意即每星期、每項藥物收費由最少不用1元,將增加至5元。
病人取16周藥物成本較現時多4.3倍
即現時一次過取16周藥物,每項只需付15元;但由明年元旦開始,同樣獲派16周藥物,則要付4單位劑量費用,共80元,比現時多4.3倍。
家庭醫學專科門診每項藥物,則由現時每項藥物、每次最多派16周劑量收費15元,改為每次最多派4周劑量收5元,不過未必一定減,如病人獲發16周劑量,便需支付20元,貴三分一。
高拔陞:派藥份量仍以24周為一個周期
就「最多」四周惹來的誤會,高拔陞今早在商台節目解畫,澄清「最多4周」說法不是指最多派4星期的藥,只是計算收費的單位,派藥份量仍然是24周為一個周期。他又指以過往經驗,即使是派16周的藥物,都有不少浪費情況,因病人可能病情好轉,所須劑量減少了,但由於價值太便宜照樣取藥。
高拔陞強調派藥流程一向有彈性,由醫生向病人了解實際情況而定:「只係每4個星期,佢就要付費20蚊咁解,派藥依然係可以派16個、18個星期,或者上限24個星期,都無問題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