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長旺道拆僭建物墮鋼條擊斃女途人 涉事承建商等共罰13.7萬元

前年長旺道拆僭建物墮鋼條擊斃女途人 涉事承建商等共罰13.7萬元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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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旺角長旺道一個樓宇進行清拆工程期間,一條鋼條跌下擊中一名女途人,導致其死亡。涉事的一名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其獲授權簽署人、承辦商、其分判承辦商及建築工人,本月5日分別被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定違反《建築物條例》,合共罰款13.7萬元。

2023年2月22日,旺角長旺道一個樓宇進行清拆工程期間,一條鋼條跌下擊中一名女途人。樓上有單位搭有棚架。(馬耀文攝)
2023年2月22日,旺角長旺道一個樓宇進行清拆工程期間,一條鋼條跌下擊中一名女途人。樓上有單位搭有棚架。(馬耀文攝)

屋宇署調查發現,涉事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及其獲授權簽署人,於2023年2月,向屋宇署呈交有關拆除平台搭建物的小型工程文件,確認訂明圖則及詳圖是由其獲授權簽署人製備及簽署。惟事故發生後,該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承認並無實際參與有關工程,包括並不知悉工程細節,亦無製備任何訂明圖則及詳圖,及沒有就工程提供任何地盤監督及任何施工方法陳述。而該名獲授權簽署人,因其准許上述罪行發生,亦被當作干犯該罪行。他們分別被判罰款3萬元。

屋宇署亦發現,涉事的工程承辦商沒有妥善規劃工程,也未有提供足夠預防措施,該平台搭建物的清拆工程是以不安全或危險的方式進行,因而導致死亡事件;加上其委任的承建商並未名列於建築事務監督備存的任何註冊承建商名冊;該承辦商亦直接參與有關清拆工程,並准許上述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及建築工人分別干犯《建築物條例》。法院判其罰款3.2萬元。

至於負責棚架工程的分判商,調查發現其未有按《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規定,於工作平台提供足夠預防設置,被判罰款1.5萬元。

調查亦發現,進行清拆工程的建築工人,並非訂明註冊承建商,也沒有在任何該等承建商監督之下進行有關小型工程,並且以不安全或危險的方式進行清拆工程,被判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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