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持玩具槍劫銀行後乘巴士離開 看電視得知劫得1.4萬 明判刑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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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籍老翁疑因沒錢交租,到萬寧聲稱打劫,並在字條揚言:「放電油燒死你。」店員沒有理會並叫他離開。兩年後他持玩具槍到中資銀行打劫,成功劫走金錢,然後乘巴士回家,看電視才知劫得1.4萬元,他用約一半錢交了租後,同日在住所被捕。老翁今(10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求情稱因財困犯案。法官游德康押後至明(11日)判刑。
新加坡籍被告梁厚誠(75歲,無業),承認搶劫及企圖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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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員見被告拿火機及透明液不為所動
承認案情指,被告在2020年7月1日闖入太子金都中心萬寧店舖,走近莫姓收銀員,將一張寫有「打劫!要命就交錢出來,快,否則用電油燒死你」的字條扔給莫,莫不為所動,被告見狀取出打火機和一瓶透明液體,莫依然了無懼色,更喝令被告離開,被告最後匆匆離開留低字條。店方報警後,警方未能在紙條上找到指紋,被告匿藏2年未有落網。
兩年後成功打劫銀行
直至2022年4月14日,被告手持疑似槍枝物品,闖入中國建設銀行(亞洲)打劫,被告同樣將寫有「打劫!我們有槍,快把錢放袋裏,不合作,我們開槍」的紙條遞給櫃台女職員,並用疑似槍枝物品指住職員,著職員入錢到被告提供的袋內,被告行劫後登上巴士逃走。
看電視始知劫了1.4萬
警方同日突襲被告在錦上路的居所,撿獲一支氣槍和5750元現金。被告被捕後稱他欠債,所以打劫銀行。被告在錄影會面稱,他在新加坡出生,2007年來港。就銀行搶劫案,被告稱他將紙條遞給女職員時,對方不害怕,故他用玩具槍指住對方。被告稱,不知道自己搶了多少錢,看新聞才得知是1.4萬元。他將搶來的錢用了1000元買一個新袋,用了100元增值八達通,另還了7500元給房東。
至於2020年的搶劫案,被告稱當天是交房租限期,他手持的透明液體是水,他事後已將打火機還給友人。
案件編號:HCCC 18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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