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建業旗下2公司被分判商入稟追955萬元 涉港大科大宿舍等項目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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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華建業集團旗下2間公司被指拖欠分判商工程款項,昨(25日)被該建築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約955萬元。此外,保華早前為旗下5間子公司委任臨時清盤人,以處理債務問題及制定重整方案,該案今再訊,聆案官將案押後至4月23日。
原告為萬基建築有限公司,被告為保華建築有限公司及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

項目包括港大及科大工程
入稟狀指,原告是兩名被告的分判商,合共承辦23個項目之工程,包括港大沙宣道天橋、科大學生宿舍、洪水橋專用安置屋邨項目第2期、香港國際機場中場客運廊區的多用途大樓等,工程性質包括圍板、鋼結構工程等。部分工程早於2019年已完工,部分則仍進行中。
完成工程後未付款項
入稟狀續指,被告任總承建商的項目部分已竣工,部分則被撤銷總承建商資格。原告依照合約完成工程後,未獲支付款項。原告律師去年12月去信要求被告付款,惟被告收信後未有回應,原告現向保華建築有限公司及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分別追討約580萬元及374萬元,合共約955萬元。
案件編號:HCA 364-365/2025、HCCW 71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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