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Erwiana僱主 須向法援署付20萬訟費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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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打印傭Erwiana而被判監六年的女僱主羅允彤,不滿法律援助署拒絕她申請上訴,而申請司法覆核,但遭高院拒絕。高院今早判羅須就覆核案件付20萬元訟費,羅覺得是針對及「政治迫害」。
羅今早在庭上稱,她已經沒有錢,又面對Erwiana向她提出100萬元民事索償,認為法援現要求她付訟費是想「迫死」她。
律政司原向法庭要求,就羅司法覆核申請要求訟費49萬元,當中包括聘用大律師費用30萬元及6萬元資深律師費用。羅卻指這筆費用足夠她打刑事案,質疑法援署根本不用花這大筆數來對付她。法官考慮律政司處理案件時亦有延誤,故認為羅只須付20萬元堂費。
羅去年因虐打在她家打工的印傭Erwiana,去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襲擊、恐嚇等19項罪名成立,判入獄6年及罰款15000元。惟羅一直堅稱被冤枉,欲申請法援以處理上訴但被拒。她因而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法援署決定,高院起初批出許可,但及後裁定羅有其他更合適方法,挑戰法援署拒批的決定,遂撤銷司法覆核許可。
案件編號:HCAL 1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