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再入稟要求所有議員全部重新宣誓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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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洲覆核王」之稱郭卓堅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秘書長陳維安沒有盡監誓員的責任,為宣誓議員解釋應有態度和可能有的錯漏,要求法庭頒令,命令兩人按照人大常委會規定,再為所有議員安排重新宣誓。
郭卓堅今早在高等法院外表示,入稟是針對監誓員行政失當,沒有講清楚宣誓應有的規矩。郭在入稟狀指,今次根據《基本法》第35條香港居民可向行政部和人員的行為提出訴訟的權利而入稟,並要身為監誓員的梁君彥和陳維安重新安排所有立法會議員,按人大常委會規定重新宣誓。
入稟狀指,2016年10月12日立法會議員梁君彥和立法會秘書陳維安,為立法會議員監誓,沒有盡監誓職責,向宣誓議員
郭卓堅早前已入稟要求法庭就梁君彥的國籍問題,禁止他出任立法會主席,也就行政長官梁振英及5名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的有效性,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6人宣誓無效,應失去相關公職資格。
案件編號:HCAL 23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