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移民|入境處︰並無更改非中國籍港人身份政策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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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晚上(12日)發新聞稿表示,留意到社交群組流傳一些訊息,指入境處近日更改了「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的政策。入境處澄清,相關法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並沒有作出任何變更。
入境處指,自香港特區於1997年7月1日成立以來,根據《入境條例》附表一第七段,「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分。
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已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入境處強調,上述法例自生效起,並沒有作出任何變更,「相關的傳聞有誤導公眾之嫌,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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