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提私人檢控被撤求覆核 律政司指許疑濫用程序 官押後裁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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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流亡海外並退出民主黨的前議員許智峯,去年就反修例示威期間的西灣河警長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機撞人案提出私人檢控,惟律政司介入案件並成功撤銷案件。事後許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律政司介入案件的決定。原訟庭法官李運騰今天(12日)開庭,先處理案件初步爭議。律政司指許棄保潛逃及向法庭說謊,認為不應讓許濫用司法程序進行是次司法覆核。最終法官表示需時考慮,押後至5月14日之前就有關爭議,頒發判辭。
申請人許智峯今只由律師代表。律政司代表認為,許並非做是次司法覆核中的持份者,又指許早前就他被控的案件申請保釋時向法庭說謊,獲准離港卻棄保潛逃。律政司認為以許的行為,法庭不應容許他進行是次司法覆核,以免濫用法庭程序。
律政司代表又稱,若本案有人要申請司法覆核,應由西灣河中槍男子或在深水埗被的士撞傷的少女,先提出私人檢控。
許的律師就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就算許不在港,法庭仍當受理。
案件編號:HCAL 22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