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居民指房屋署在橫洲房屋計劃未取環評許何 申請司法覆核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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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元朗橫洲公營房屋風波事件,首次有一名元朗居民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並指房屋署署長在處理「元朗橫洲公營房屋計劃」時,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估許可,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申請人鍾灝賢,今日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答辯人分別為環境局局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房屋署署長和行政長官。
根據申請人只有一頁的傳訊令指,房屋署署長在處理元朗橫洲公營房屋計劃時,沒有跟隨《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附表3,申請環評報告及工程許可;而環境局局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和行政長官也其後沒有處理房屋署署長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問題。
政府原定在橫洲建1.7萬個公屋單位
元朗橫洲公屋發展風波早於香港政府在2012年就元朗橫洲公屋發展作可行性研究,但直到2013年有傳媒報道政府才承認計劃。政府本擬定在橫洲北部33公頃的棕地上興建1.7萬個公屋單位,但後來卻轉向發展南面的綠化帶,僅興建4,000個公屋單位,不僅與保護環境的規劃原意背道而馳,同時也令位於綠化帶的三條非原居民村須遷拆。
但事件直至2016年9月中因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當選後揭露「新界官商鄉黑」勾結問題,包括元朗橫洲公屋發展計劃的利益衝突,而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遭受嚴重威脅,須報警求助。在傳媒追查下,揭發事件懷疑涉及行政長官梁振英及鄉事派因土地利益問題而合作,導致削減建屋單位
案件編號:HCAL 23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