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選案|伍健偉保釋被撤 黃碧雲稱收柙期間心情平和

撰文:呂樂謙 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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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人因參與「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經4天馬拉松式審訊後,最終批准其中15人保釋;律政司後申請覆核其中11人的保釋申請,由高院法官杜麗冰於今(11日)、周六和下周一審理,高院今先處理黃碧雲和伍健偉二人的申請。杜官聽畢陳辭後,即拒絕律政司對黃碧雲的覆核,黃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但同樣面對保釋覆核的伍健偉,杜官卻稱未能確信伍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裁律政司覆核成功,撤銷伍的保釋,伍須繼續還柙。伍離庭前向支持者稱:「各位撐住,10年後見。」黃在下午約5時前離開羈留室,她稱收柙的11天期間心情平和,因為她無做錯過事。

黃碧雲雖然在早上10時許已獲准保釋,但至下午近5時才辦妥手續離開羈留室,她見兩名女親友即擁抱。(盧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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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稱上庭前仍心情忐忑

黃碧雲獲釋後在高等法院外見記者,稱今日上庭懷著忐忑的心情到庭應訊,慶幸能獲得保釋得以重獲自由及能與家人團聚。黃稱,希望藉此機會感謝民主黨九龍西支部黨友們的鼓勵和支持,又向替她整理資料的律師團地和提供被囚時所需物資的「石牆花」團隊致謝。

點點燭光鼓舞在囚的人

黃又稱,這段被羈押的過程中最為辛苦的當屬出入法庭應訊的數天,因連日審訊均延續至凌晨時分,使她無法休息,但她在被收押期間依然保持心情平和,因自知沒有做錯事,又指感謝14名朋友在忙中替她致信法庭為她作品格證明,並希望其他尚未獲保釋的民主派朋友能儘快重獲自由。黃並向一直關心事件,連日在法庭守候的市民致謝,指市民在庭外排隊等候,晚上燃起的點點燭光均大大鼓舞了所有在囚人士。

相信載著伍的囚車在下午3時前駛離高等法院,並有警車護送離開。而黃碧雲的家人則已在囚車位等候,相信已辦妥保釋手續,料可於約下午約4時半過後離開羈留室。黃傘婆婆則一直在囚車出口位置高叫口號,並曾一度由警員帶開。

伍保釋被拒有親友情緒激動

有公眾得悉伍無法保釋之後情緒激動,在庭外叫罵,亦有親友在離庭時激動落淚,並在法院大堂與保安口角。

有3至4個中年支持者之後到高等法院停車場外等候,警察隨即廣播599G條例,即限聚令的規定,要求不要進行多於4人的聚集。之後部份人士亦有散開。

代表伍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庭外表示,法律上伍無法上訴杜官的決定,若要再替伍申請保釋的話,需要重新再作申請,但其先決條件為伍或案件的情況有重大改變。

高院今早未見旁聽人龍

今早法庭未見有人排隊等候入庭旁聽的情況,庭外亦沒有等候入庭的人龍,到庭的大部份人士為被告的親友。但仍有不少警察在庭外戒備。並有警員背著各式的旗幟以備不時之需。

今早法庭外的情況。(詳看下圖)

區議員林進庭稱本也未抱太大希望

天水連線元朗區議員林進庭後見記者,引述伍健偉的說話,「希望大家10年後再見」,即使面對10年監禁,都想遲點可以再見。伍在庭上又叫道「全民自救 打破宿命」,林指口號代表了大家過去年半的路程,很多感覺不能形容,「大家繼續關注其他案件」,不要遺忘「手足」。

林進坦言,今日未有抱太大希望,平常心面對,「未來嘅路幾難行都會行落去」,認為今次案件是政治事件,「唔會猜測有咩行徑」。

官拒絕律政司對黃的覆核

法庭今早先處理黃碧雲的申請,法官杜麗冰聽畢律政司的陳辭後,拒絕律政司所提的覆核,並批准黃的保釋申請。杜官作出裁決後,現場亦有傳出輕輕的歡呼聲,黃則反應平靜。

其保釋條件為10萬元現金加10萬元人事擔保、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由凌晨12時到7時遵守宵禁令、每週到警署報到4次以及在報稱地址居住,即依舊如總裁判官蘇惠德所批出的保釋條件一樣。

黃碧雲原獲准的保釋條件如下,杜官准她以同樣條件擔保外出。(詳看下圖)

官要黃交出已過期的BNO

旅遊證件方面,黃碧雲的代表律師稱,早前已經交出所有有效的旅遊證件,只餘下一本已經過期的BNO 護照尚未交出,唯杜官聽聞後亦要求黃交出,故黃需派人先回家取回護照交到法庭才可獲釋。

官稱未能確信伍不會再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法庭批出黃的保釋後,休庭片刻便接續審理伍健偉的保釋申請。法庭聽畢雙方陳詞後,杜官指法庭未能確信伍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裁定律政司覆核得直並撤銷伍的保釋;伍需要還押監房看管。

伍在步進囚室時,向旁聽席大叫天水連線的口號「願粹我命」,旁聽的觀眾隨即回應「捍衛我城」,伍再叫「全民自救」,旁聽席則回應道「打破宿命」。伍的保釋被撤銷後,他離庭向旁聽席的人說:「各位撐住,10年後再見。」之後便步回囚室。

伍健偉在裁判法院原本獲准保釋及其原獲的保釋條件。(香港01製圖)

官拒絕剔除保釋報道限制

杜官在審訊伊始便稱,已經詳閱部分傳媒向法庭申請剔除有關保釋報導限制的信件,指明白傳媒的責任在於向公眾作報導,亦明白公開司法的重要性,故法庭的做法一向為開放審訊予傳媒和公眾人士旁聽。惟杜官又稱,作為法官,她也有職責保障所有被告的利益和將來聆訊的穩妥性,考慮再三後決定駁回傳媒的申請,不會剔除有關保釋報導的限制。

這宗涉及47人的案件,法庭今再批准一名被告保釋,連同早前已獲保釋的4人,本案已有5人獲准保釋,餘下被告將於稍後再面對不同的保釋訴訟。(詳看下圖)

上周已獲保釋的4人。

9人將面臨律政司提出的保釋覆核,有關申請將會在周六及下周一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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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未獲保釋的被告,會行駛其8日上庭一次的權利,周五再到西九法院申請保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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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名被告放棄每8日上庭一次的權利,將還押至法庭下次提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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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被告被控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控罪指,被告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對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特首辭職。

而被告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與立法會選舉,並承諾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立法會議員職務,即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47人的案件已押後至5月31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HCCP 113,1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