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紅貨車猛撞平治案 司機認為報復爬頭 官指嚴重判入獄26月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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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曾瘋傳一段「粉紅貨車」倒車猛衝平治房車影片,片中的貨車在公路爬頭,並突然向後倒車,撞上後面的白色私家車。駕駛「粉紅貨車」的司機其後被捕,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等7項罪,透露因私家車曾「爬頭」越過他,才刻意報復撞他車頭。法官今庭上指,為報復別人危險駕駛,可以造成嚴重傷亡,案情嚴重,判他即時入獄26個月及停牌3年。
被告鍾玉宝,41歲,被控今年7月1日,在青山公路往屯門方向先後撞向2輛私家車,被告承認危險駕駛、刑事毀壞、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及沒有報警等,共7項罪行。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駕駛粉紅色輕型貨車,在屯門青山公路越過一輛平治房車後,突然煞停貨車,後車為免相撞亦煞停,但貨車竟倒後撞上平治的車頭,然後駛離。粉紅貨車在意外後10幾分鐘,又在公路上突然切線,撞上另一輛私家車。被告數日後被捕。
被告妻求情指被告遇壓力不懂處理
被告曾因危險藥物有關的罪行被判入獄6個月、緩刑3年,故今次危駕是在違反緩刑令的情況下干犯。辯方律師指被告非常後悔,案發後充份與警方合作,妻子亦代為求情,稱他遇到壓力不懂處理,希望他出獄後履行父親責任。雖然今日判刑沒有特別提及被告的病歷,但早前控方披露被告患有幻聽及被迫害妄想症,並有吸毒習慣;辯方則指被告案發時與妻子爭吵,一時情緒失控,並非在藥物或酒精影響下犯案。
法官判刑時指,危險駕駛本身已是嚴重罪行,被告以「之字型」在公路行駛,突然倒車及切線撞上其他車輛,更是為報復而撞人,案情尤其嚴重。若本案不幸造成嚴重的傷亡事故,被告可以被控更嚴重罪名。就涉及本案的7項控罪,法官下令判囚20個月,加上違反緩刑令、早前就其他控罪判囚的6個月,總刑期2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8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