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港島衝突 再一名男生脫暴動罪 官指影片未支持警員口供
撰文:陳家怡
出版:更新:
前年8月31日港島區爆發示威衝突,警方在銅鑼灣一帶驅散示威者時被投擲汽油彈,一名男學生在現場被捕,他早前否認一項暴動罪,案件今(9日)於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認為現場情況混亂,控方主要依賴追捕被告的警員,但他經觀察後覺錄影片段未能支持其說法,認為難以完全安穩地信賴該名警員的證供,故裁定男生罪名不成立。
被告葉君誠(20歲)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近崇光百貨一帶,連同其他 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參與暴動。
當日有約300人聚集
法官姚勳智裁決時指,案發時有約300人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堵路和架設路障,有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無疑是非法集結,構成暴動,但質疑被告有否參與。
一警稱見兩人擲汽油彈
一名曾出庭作供的警員稱,當時目睹包括被告在內的4人聚集,其中2人向警員投擲一枚燃點的汽油彈,其後4人轉身逃走。被告於晚上8時許被拘捕,身上被搜出頭盔、眼罩和防毒面罩。
現場影片未能支持說法
法官指,該名警員的觀察不能被錄影片段支持,而另一名協助制服被告的警員,亦看不到有汽油彈擲出,難以完全安穩地信賴這名警員,由於控方未能舉證達至毫無合理疑點,故裁定被告暴動罪不成立。
當日被捕16人僅1人罪成
事發當天有16人被控暴動罪,另外兩宗案件分別涉及8人和7人,早前首宗案件8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次案7人中則有一人罪成,被判囚4年。連同本案被告,當日被捕16人僅一人罪成。律政司有就相關案件要求上訴庭覆核。
案件編號:DCCC 46/2020
2019年8月31日港島區衝突的情況。(詳看下圖)
+13
8.31港島衝突|運輸工自稱急救員未被接納 暴動罪成囚4年8.31港島衝突案|7男女1罪成6脫罪 官未接受定罪被告為急救員8.31港島衝突|8被告全罪脫 律政司提出上訴8.31港島衝突|陳虹秀透露律政司就其脫罪提上訴 或要再面對審訊8.31暴動案7被告脫罪 法官質疑警用過度武力 民權觀察促警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