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推「智傭易」 續聘外傭可經郵寄取得簽證標籤

撰文:梁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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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今日(3月4日)公布,將於明日(3月5日)推出「智傭易」服務,讓經網上遞交續聘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簽證申請的人士,在申請獲批後可選擇以不同方式繳付簽證費,並透過郵遞方式領取簽證,毋須親身到入境處辦事處辦理。

入境事務處今日(三月四日)公布,將於明日(三月五日)推出「智傭易」服務,讓經網上遞交續聘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簽證申請的人士,在申請獲批後可選擇以不同方式繳付簽證費,並透過郵遞方式領取簽證,無須親身到入境處辦事處辦理有關手續。(資料圖片)

入境處指,現時辦證人士在申請獲批後,必須親自或授權代表到入境處辦事處繳付簽證費和領取外傭簽證。

入境處將於3月5日推出「智傭易」服務,讓準備繼續為同一僱主工作的外傭(即與同一僱主續約、完成現有合約的剩餘期間,或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特別安排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的外傭),可以透過入境處「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遞交有關申請並在其申請獲得批准後,使用夾附於申請結果通知書的「一般繳款單」繳付簽證費。

有關繳款方法包括「轉數快」、網上銀行、「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以及親身到郵政局或便利店繳交。入境處在確認收妥辦證人士按「一般繳款單」的指定方法繳交的簽證費後,會把簽證及/或延期逗留標籤郵寄至僱主提供的通訊地址。

收到簽證標籤後,只需按指示把簽證及/或延期逗留標籤妥為貼在外傭的護照內便可。如沒有提供通訊地址,簽證及/或延期逗留標籤便會郵寄至合約地址。在整個申請過程中,外傭或僱主毋須到入境處辦事處繳交簽證費或領取簽證標籤。

至於其他入境簽證的申請、轉換僱主的申請、經其他方式遞交(即經郵遞、投遞箱或親身遞交)的續聘外傭簽證申請,以及因特殊或個別情況須親身辦理或會面的申請,有關的申請手續以及繳付簽證費和領取簽證標籤的安排皆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