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門公園|男生涉用消防喉射向警方 被控暴動等罪開審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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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1日有團體發起「光復屯門公園」遊行,示威其後演變為警民衝突,一名19歲學生被指參與暴動被控,案件早前轉至區院,今(1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控方今日讀出開案陳詞,至案發當日遊行結束後有部份示威者拒絕離開,並築路障與警員對峙。被告被指用消防喉射向警方,並敲打其行山杖製造聲響,其後在驅散行動中被捕。
被告另被控管有一支行山杖
被告李浩銘(19歲)被控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項罪,指他於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參與暴動;以及同日同地管有一支行山杖。
示威者堵路癱瘓交通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9月21日有市民在屯門近新和里遊樂場至屯門政府合署一帶遊行;遊行結束後,部份遊行人士未有散去,其中有大批穿黑色服裝、帶備頭盔、防毒面具和面巾等的示威者在屯門時代廣場附近以鐵馬和雜物等築起路障佔據道路,成功癱瘓屯匯街的交通。警方在下午4時40分到場組成防線與示威者對峙,並發出警告要求示威者散去,但一眾示威者拒絕離開。
被告涉助示威者用消防喉射向警方
至約下午4時45分時,身穿黃色頭盔、防毒面具,手持金屬盾牌和行山杖的被告,走到示威者防線前方,並協助另一名示威者用消防喉射向警方,又用其行山杖敲打路障製造聲響。
有示威者擲磚及汽油彈
至下午5時04分,有部份示威者開始衝擊警方防線,並向警方防線投擲磚頭和汽油彈;警方則隨即發射催淚煙並向前推進試圖驅散人群。在場示威者隨即轉身逃走,混亂中被告在屯門柏麗廣場外被警員制服,期間被至少5名示威者用長形武器圍毆。
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DCCC 2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