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起政府建築、法院須嘟安心出行或登記 政總保安即場致電核實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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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推出「安心出行」應用程式,於上周起要求食肆及重開的場所,需確保顧客使用「安心出行」或登記資料。司法機構今日(26日)宣布,由3月1日起,將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使用「安心出行」,或將其姓名、電話等資料記錄在登記表格,否則將不獲准進入。
據了解,港府行政署亦向公務員發出通告,由3月1日起,政府總部將全面實施使用安心出行程式。進入政總的職員及公眾人士必須嘟安心出行或登記,為防止登記者提供虛假聯絡資料,相關措施亦會「加辣」。政總保安屆時將會即場致電登記者填寫的電話號碼,核實聯絡資料是否正確。

3月1日起進入法院人士須掃描安心出行。(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港府由本月4日起,開始「強烈建議」進入金鐘政府總部的公務員及公眾人士,嘟安心出行或在現場登記,紀錄出行資料。據了解,政府行政署最新向公務員宣布新安排,通告指因應下月1日起,政府建築將全面實施使用安心出行,政府總部的措施亦會「加辣」,未有使用安心出行程式人士,須填寫指定表格,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出入時間資料。

為免填寫表格提供虛假聯絡資料,政總保安人員將會即場致電登記者填寫的電話號碼,以確認電話號碼是否正確。行政署在通告強調,相關資料於31日後會銷毀。若任何人拒絕嘟安心出行或登記,則被禁止進入政府建築,而被拒進入的公務員,則會視作曠工處理。

司法機構︰下月起進入法院大樓亦須嘟安心出行或登記

司法機構指,於3月1日起會要求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人士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任何沒有使用程式掃描場所二維碼的人士,必須將其姓名、聯絡電話、到訪法院大樓的日期和時間記錄在登記表格,而有關表格已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及於法院大樓提供。所有不使用程式並拒絕記錄聯絡資料的人士,將不獲准進入法院大樓。

司法機構指,收集所得的資料只會用於協助政府控制疫情及相關目的,司法機構亦可能向有關政府部門提供有關資料作流行病學調查及接觸者追蹤。任何法庭使用者,包括訴訟各方和法律代表,如發燒或體溫偏高;或正接受任何規定的檢疫、醫學監察、或正等待強制檢測結果;或初步確診或已確診人士,均不會獲准進入法院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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