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孻子出世紙被披露 壹週刊記者編輯涉未獲批刊出 案押後訊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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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栢芝於2018年誕下第三子後一直未有透露生父身份,引起部份傳媒關注,其中《壹週刊》於2019年1月透過入境處「查冊」獲得其子的「出世紙」並在報道中公開;據了解,其後張柏芝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並最終由警方發出傳票控告壹傳媒及其兩名員工等違反《私隱條例》。案件今日於觀塘法院提堂,辯方想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已準備法律意見,獲法庭批准。
四名被告分別為壹傳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 、47歲《壹週刊》總編輯麥景慶和40歲記者鄭靜。
其中壹傳媒、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 和麥同被指分別身為壹週刊的東主、出版人和編輯,一同披露一名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一份根據《生死登記條例》備存而屬於一名兒童的出生登記紀錄記項的核證副本內所載的個人資料,而該等資料未經身為資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記官同意而取自資料使用人,其意圖為獲取金錢得益,或其他財產得益,不論是為了令他們自己或另一人受惠而獲取,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1)(a)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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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則被指身為壹週刊的記者,協助和教唆另外三名被告披露上述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1)(a) 條和《刑事訴訟條例》第89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要接受答辯,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待辯方提供法律意見,獲法庭批准。據悉,案發時記者或公眾人士均無須列明查冊或取得資料的用途和目的。
案件編號:KTS 566-56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