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涉非禮男生 包括搔肚臍及在乳頭上打圈 官不信遭誣衊裁罪成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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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英文老師涉嫌在校內不同情況下,趁機非禮3名男學生,包括搔肚臍後稱對方體毛濃密、以手指在學生的乳頭打圈。男教師否認5項非禮罪受審。雖然他辯稱遭兩名與他關係欠佳的老師,聯同3名事主誣衊,但法官今日(22日)裁決時認為,若如他所言,3名事主必要進行編劇、演練,又要在2至3年間牢牢記住情節,直指說法不可信,裁定他其中兩項非禮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15日,以等候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報告,期間要還押。
被告吳浩楠,35歲,否認於2015至2017年間,在校內非禮3名當時約15歲至16歲的男學生。
被告聲稱被誣衊不被接納
被告在審訊時辯稱,因為與校內兩名老師關係欠佳,二人利用涉案3名事主誣衊他。法官裁決卻認為其說法削足適履,若要達成有關計謀,3名事主要進行編劇、綵排及演練,並要在2至3年間仍牢牢記住情節,亦要冒妨礙司法公正,及宣誓下在法庭作假證供的風險,說法並不可信。
接納其中兩名事主口供
法官信納事主X及Y的證供,認為事主Z的證供可信但不可靠,並指Z在涉案時段因分數問題,非常憎恨被告,加上在第二次侵犯事件中,當在場有其他學生時,Z未有移開身體或以眼神表達不滿,反而在第三次侵犯事件中,在二人獨處時卻有反抗。法官認為Z的證供或有誇大及遺漏,最終裁定針對X及Y的控罪罪成。
被告已被解僱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被捕後已遭解僱,雖然他自小立志成為教師,原本前途一片光明,但相信將無法再執教鞭。辯方續指,本案情節屬較輕微,亦不涉撫摸陽具等較敏感的性器官,望可輕判。
案件編號:DCCC 57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