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檢討|報告批港台編輯管理制度存缺失 投訴機制欠透明
商經局長邱騰華今發表就港台管治及管理的檢討報告,他在開場發言中,引述報告力數港台3方面問題,包括編輯管理問題、投訴機制欠透明度及員工管理問題。
邱騰華指,會要求港台建立透明的編輯過程,強調總編輯及首長級人員的決策角色,更指要加強編輯培訓,要求人員理解及履行《香港電台約章》。
商經局於去年7月6日公布成立專責小組,檢討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並於7月15日開展工作。專責小組由首長級政務主任丁葉燕薇擔任主任,檢視港台的行政管理,包括財務管制、人力資源管理和採購事宜,並按需要提出改善;亦會檢討港台的整體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執行方式。
邱騰華今日發表小組的報告,在記者會開場發言中指出,報告中港台編輯管理問題最為社會關注,是「最核心問題」,批港台編輯管理方面欠缺有效機制、指引和制度,以確保港台履行《約章》,指港台編輯「往往依靠個別製作單位自行判斷」,而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在節目製作中處被動位置。
梁卓文︰港台現處理爭議及敏感編輯事宜主要靠口頭方式
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創意產業)梁卓文補充,指現時港台處理爭議及敏感編輯事宜時,主要透過口頭方式執行現時編輯「上報」和「必須上報」機制。梁引通訊局去年4月就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裁定6項違反守則一事,指港台編輯問題「相當之顯而易見」,指有向港台查詢事件中有否上、編輯制度、指引會如何改變,有要負責,至今逾10個月未收到回應。
報告︰不能確保公眾投訴有公平處理
報告又批評,港台處理投訴的機制亦欠缺透明度,指港台「不能確保公眾投訴有公平處理」。梁卓文說,港台現時只界定投訴是否「節目相關」是過於空泛和寬鬆,而投訴由被投訴節目的製作人員或單位處理,會有角色衝突。
但被問到若由其他人調查,會否因不熟悉新聞或節目製作的專業知識而影響調查效果,如警方亦由投訴警察課負責調查投訴。梁指,調查至少要把嚴重個案交予上級檢視,決定需否由其他同事跟進,而非找回同一單位調查。
梁續指,港台就投訴的跟進記錄亦不齊全,指見到有個案收到很多公眾投訴,但看港台系統紀錄時,發現投訴被列不成立,但由誰調查、如何調查以達至結論都沒有書面紀錄,認為處理手法難以令公眾人士信服,「係好基本紀錄要求,唔可能話全部靠口講」
商經局︰Cat II合約直接由製作單位批出 行政管理鬆散
邱騰華更稱港台工作人員管理亦有問題,指除700名核心職系公務員外,更有2200個合約員工及特約服務提供者,為「相當大數目」。梁卓文指,港台嚴重依賴400名全職及兼職合約員工,及共有1800人共3000份合約、俗稱「Cat II」的第二類服務提供者合約。梁說,Cat II合約直接由製作單位批出,行政管理鬆散,若把關不力會有利益衝突、私相授受風險,
梁再不點名舉例指,港台公共事務組於一年多前曾批第二類服務(Cat II)合約,予一名「眾所周知」涉干犯嚴重刑事罪行的演員。梁指製作人員「明知逮捕都照批」,指相關製作人員「唔覺有咩唔妥」,是完全缺乏意識。翻查資料,港台去年《獅子山下2020》節目,由涉闖入立法會事件被捕的藝員王宗堯主演,有關單元最後被抽起。
被問到指出港台依賴第二類服務合約,是否有意削減人手?梁否認要削人手,只是要「規矩做返好啲」,該類聘用合約應有獨特性,但執行上未有跟隨此原意,如該類合約已涵蓋節目主任職系,質疑是否已改變該類合約的目的和範圍。
邱騰華指,報告顯示港台的管理管治出現問題,建議加強編輯培訓,亦要強調總編輯及首長級的決策角色,「尤其是在處理有困難、有爭議或敏感編輯事宜」。他指港台只要𢞕守約章,有存在價值及功能。
報告建議,港台要清楚界定各級編輯人員的責任,制定全面編輯政策及詳細指引,予港台人員遵守,從嚴重違規個案汲取教訓,主動向顧問委員會徵詢有關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及投訴事宜意見。報告亦建議港台改善處理投訴機制,確保特別有關編輯事項的投訴得到妥善公平處理,保存調查記錄。
專責小組成員身份神秘 名單至今未公開
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及《頭條新聞》去年遭通訊局發出「嚴重警告」及「警告」後,商經局於去年5月28日宣布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台管治。不過專組小組成員名單至今日仍然成謎,當局除透露小組主席由首長級政務官丁葉燕薇擔任,以及成員有港台助理廣播處長張健華外,其他成員名單一直未有對外公開。《香港01》記者由去年與兩屆曾向港台顧委會成員查詢,多名成員均透露,商經局無向他們徵求人選意見,也不知道小組成員的名單。
今日在記者會上,梁卓文被多次追問專責小組名單,他仍然不願意公開名單,其至連人數也未有透露,僅稱:「 專責小組係主席係D6級政務官。另有助理廣播處長,其他成員係有廣播經驗、有其他行政主任、財務管理、採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