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教育|課程框架出爐 初小生須知國安法罪行 校長:難度高
《港區國安法》實施約半年後,教育局今日晚上向全港學校發通告,公布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涉及八大範疇,包括國家安全的概念和重要意義、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法治的關係等,內容將滲入不同學科如常識科、中史科、通識教育等,對象涵蓋初小至高中。
根據課程框架,初小學生在學習國安概念中,須「認識保護我們的人」,例如警察、解放軍,亦要「知道」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由來,《港區國安法》對香港的重要性等、四項犯罪行為名稱等。教育局目標於2022/23年起全面落實行政及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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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晚上公布《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涉及八大範疇包括:
一:國家安全的概念和重要意義
二:《憲法》、《基本法》與國家安全
三:香港國家安全立法的目的和原則
四: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及機構設置
五: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
六: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七:國家安全的重點領域
八: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法治的關係
「國家安全 你我要知」有聲故事繪本截圖
初小生須認識四罪行名稱 認識警察、解放軍為「保護我們的人」
國安教育課程不會獨立成科,將滲入不同學科如常識科、中史科、通識教育等,對象涵蓋初小至高中。
根據課程框架,小學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須學習國家安全概念,例如認識國家象徵,包括國旗、國徽和國歌,懂得唱國歌和遵守升國旗和奏國歌的禮儀,以及「認識保護我們的人」,例如警察、醫護和解放軍。
初小學生亦需要知道《港區國安法》所規範的四項犯罪行為的名稱,即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們亦要學習「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由來、《國安法》對香港的重要性等。
借校園安全類比教導國家安全重要性
到高小階段,根據常識科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學生將透過學習校園安全的簡單類比,即保障校園安全,能確保師生安全,以明白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指引舉例,校園保安人員和圍欄可以防止外間人士擅自進入校園、保持校園衞生能保障師生健康等,由此帶出國家安全與國民利益的關係。
小學校長:教初小罪行名難度高 未必理解「顛覆」意思
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認為,要教授初小學生《國安法》四項罪行名稱難度甚高,相關字眼如「顛覆」屬艱深的字眼,若非「死背」名稱,教師需要作相關概念解釋,釋述的深淺程度要再思考,但認為難引用現有案例講述,「佢哋黎智英都唔識」,料小三才會教授。
教協副會長葉建源亦同意,《國安法》罪名對初小生屬抽象概念,認知水平與其生活脫節,要視乎教師如何深入淺出教授。葉建源表示,當局課程框架指引十分仔細,如涉及「校園安全」類比等教學法,雖然可有助學生認識抽象概念,但若硬性規定在教學上應用,則會影響前線教師發揮。他續指,雖然國家安全教育非獨立科目,但內容滲入各年級學科,當局事前卻從未曾諮詢學界諮詢,令業界未能反映意見,例如教學內容程度、學科如何配合等。
另外,教育局的課程指引又建議,學校亦可安排課堂以外的學習活動推廣國安教育。例如舉行專題研習,參觀活動如到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以及安排學生到大灣區的著名歷史地標等,以加強學生認識法治和國情,提升國民身份認同、建立學生的國家觀念等。
國安教育課程指引雖未涵蓋幼稚園,但在當局在《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中提及,建議幼稚園可透過故事、角色扮演、圖畫、兒歌、舞蹈等活動,幫助學生認識傳統節日、音樂、藝術,感受自己國家的傳統文化,逐步建立作為中國人的身份,作為國家安全教育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