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半年拘捕97人檢控8人 警將購小型「水炮車」|警隊年結

撰文:鄭秋玲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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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2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視像會議,交代2020年罪案情況。港區國安法自去年中落實後,警務處目前共拘捕97人,分別涉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勢力、以金錢或以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部份人涉發表煽動文字、欺詐及洗黑錢,當中8人被檢控。
首次以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身份會見傳媒的劉賜蕙表示,國安處曾引用刑事罪行條例充共6,500萬元財產,強調在入屋搜查、凍結財產、提交物料令及截取通訊等前都要受到特首、保安局或法官等批准。
警隊未來會添置新型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體積較細,方便進入較窄的街道採取行動。

(資料圖片)

鄧炳強特別提到,以就勾結外國勢力拘捕包括一名傳媒集團的主要持股人,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55人,指他們涉嫌組織同參與「攬炒十步曲」的初選。

保安局正研「侮辱公職人員罪」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關注設立「辱警罪」,鄧炳強透露,保安局正研究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不止涵蓋警務人員。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2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視像會議。(立法會截圖)

將購置體型較細小「水炮車」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其後出席記者會時提到,2021年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由以往7項加至8項,新增「維護國家安全」,他指國安處雖然至今只檢控8人,但由於檢控需時,現階段不能太早下定論。他又指,不認同國安處製造白色恐怖,反指有被捕人士以此作為藉口,濫用「白色恐怖」一詞作開脫。

鄧續指,國安處去年11月成立舉報熱線,至今收到4萬個訊息,並指其中有關鍵訊息,但拒透露有否因此作出行動。被問到現時國安處編制及行使權力數字等,鄧以維護國家安全及涉行動細節為由,未有披露。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就指,國安處曾經就4宗案件充公6,500萬元,但實際上是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而國安處每次行使權力,包括入屋搜查、凍結財產、提交物料令及截取通訊,均須獲得行政長官、保安局局長或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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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擴充警隊裝備,鄧炳強透露,將會增添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希望細架啲,可以喺窄啲嘅街道可以使用」,另外亦已試行使用催淚水槍及胡椒球彈手槍的低殺傷力武器。

據保安局去年向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答覆中提及,警隊將於2020-21年度更換及購置387輛特別用途車,包括3輛「新置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標示涉開支2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