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制7萬機場員工本月內檢測 物流、清潔工3月起定期自願檢測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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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月2日)宣布,擬於3月在機場工作的人員,須在本月4日至25日期間,在機管局在機場內設立的專屬檢測中心接受強制檢測,以獲取電話短訊或電郵通知,供下月到機場上班時,供執法人員檢查。政府預計接近7萬人須接受是次強制檢測。
至於負責執行機場檢疫程序、處理冷鏈物流,以及清潔飛機機艙的人士,因風險相對較高,在完成一次性強制檢測計劃後,政府及機管局將在3月推出專設的自願性定期檢測計劃,預計涉及約2,000人。

政府今日(2月2日)公布,委托機管局負責推行一系列檢測計劃,加强保障機場員工和使用者健康,包括為機場員工安排單次強制檢測、指定前線員工自願性定期檢測計劃,以及為機場員工提供免費自願檢測服務。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日按法例第599J章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以《機場管理局條例》提及於機場區工作人士,若於本月4日至25日受僱於政府、法定組織、機場業務夥伴、其承辦商、分判商等公司,或在外聘服務合約下向上述機構及公司提供服務,並擬於3月1日至31日繼續在機場工作者,須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機場員工接受檢測後,須保存檢測報告或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或電郵通知,以於3月內,供執法人員查核。政府預計接近7萬人須接受是次強制檢測。

政府要求機場人員接受強制檢測,本月4至25日內須前往機場內專屬檢測中心或社區檢測中心等接受檢測。(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有關人士須在本月4日至25日期間,前往機管局在機場區內設立的專屬檢測中心,或政府設立的社區檢測中心,接受免費病毒檢測服務。至機場區內的醫管局員工須於醫管局轄下醫療設施接受檢測。另外,有關人士亦可另行自費自行前往衞生署認可私營化驗所檢測

未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被罰款5,000元,其後再不遵從強制檢測令者,一經定罪,可處25,000元罰款及監禁六個月。

負責執行機場檢疫程序、處理冷鏈物流,以及清潔飛機機艙的人士,接觸外來新冠病毒風險相對較高,政府和機管局將在3月為他們提供自願性定期檢測。(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另外,考慮到在機場負責執行機場檢疫程序、處理冷鏈物流,以及清潔飛機機艙的人士,接觸外來病毒風險相對較高。政府和機管局在完成強制檢測計劃後,於3月為高風險員工,提供自願定期檢測,詳情稍後通知,預計涉及約2,000人。

另外,政府會繼續在機場提供深喉唾液樣本瓶,供無任何病徵者免費檢測。現時每個工作天可為800名員工提供服務,並可因情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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