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賢涉管有10枝鐳射筆案12月審 每朝見朋友同學被捕坦言不開心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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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前年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枝鐳射筆,遭警員截查時疑逃跑,警方及後檢取其手機時發現手機已被重設。方因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共3罪。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方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排期至10月6日作預審,12月6日正式開審,預審訊需時10日。方離庭時感慨,每朝早都見朋友同學等被捕,都感到很不開心,但仍呼籲支持者勿放棄。
被告方仲賢(22歲,學生)否認於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鴨寮街及桂林街一帶,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0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並在桂林街便利店外抗拒編號52338的警署警長。他另否認在當日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即在編號8702偵緝警員檢取手提電話作為證物前,把電話重新設置。
受僱於製片公司申請延遲宵禁時間
控方表示證人包括2名市民、5名警察、7名醫務人員及5名專家,控方亦有10段合共約3小時的錄影。
辯方指,就讀大學二年級的方現時以自由身工作者身份受僱娛樂製片公司,晚上需要演戲、協助製片等,申請宵禁令延遲至晚上11時生效,獲法庭批准。
每朝見朋友同學被捕不開心
方仲賢離庭時,形容現時香港似乎沒有希望,因為每朝清早也可能有朋友、同學、社會領袖或者代議士被捕。他坦言「好唔開心」,但指尚有很多人在背後付出,故至今仍然懷有希望,寄語港人堅持信念,並謂:「只有追求民主自由嘅香港人喺度,呢個先係真正嘅香港。」
案件編號:DCCC1119/2020
方仲賢今日到庭應訊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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