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邊公營房屋申放寬發展地積比率 第二期擬提供逾8860伙租住公屋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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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早前建議將位於元朗朗邊的前中轉房屋土地及周邊約10公頃土地發展為公營房屋,土木工程拓展署向城規會申請放寬建築物高度及地積比率限制,指擬議發展可較早前擬建的增多約240伙。當中第一期擬提供3080伙資助房屋單位,而第二期發展將可提供8860伙租用公屋單位。

元朗朗邊的前中轉房屋土地及周邊約10公頃土地發展為公營房屋。(資料圖片)

擬議發展可增加約240伙公營房屋單位

城規會文件顯示,土木工程拓展署就元朗朗邊的前中轉房屋土地及周邊約10公頃土地發展,申請放寬建築物高度及地積比率限制。當中擬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發展,第一階段將最高地積比率由6.5倍增至6.8倍,而第二階段則將建築物高度由主水平基準以上155米增至170米,及將最高地積比率由6.5倍增至7倍。土木工程拓展署指,擬議發展可增加約240伙公營房屋單位,可額外容納532設計人口。

文件顯示,朗邊公營房屋發展包括3幢樓高49至50層的住用建築物、7幢48至52層高的綜合用途建築物,及1幢2層非住用建築物。當中第一期將可提供3,080伙資助房屋單位,較早前擬建的2,800伙多;而第二期的7座建築物則可提供共8,860伙租用公屋單位,根據2017年政府資料,當時指第二期擬可提供約8,300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