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推第五輪院舍員工強制檢測 須本月18至27日完成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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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反覆,政府今日(14日)以第599J章發「強制檢測公告」,要求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員工進行第五輪強制檢測。不論全職、兼職或替假人員,只要1月28日至2月6日會值勤,均須在本月18日至27日期間進行檢測,否則可判罰款5,000元,若經提醒收強制檢測令而仍然沒檢測者,可被罰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港府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所有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員工在1月18日至27日期間進行新冠病毒檢測。(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今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由安老院、殘疾院舍、護養院及安老殘疾日間服務單位的僱員或外聘服務合約提供者,若在1月28日至2月6日上班,不論全職、兼職或替假,均須在本月18日至27日期間進行檢測。

有關院舍員工可在社區檢測中心、臨時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透過院舍交樣本,又或自費在政府認可化驗所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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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若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在指定期間接受檢測,若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可被判罰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社署及衞生署會發信通知各院舍有關安排及要求,院舍須備存員工接受指明檢測的記錄及結果,提醒員工保存檢測證明的電話短訊或檢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