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案上訴|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歡迎裁決 形容全勝:今次係贏3:0
撰文:周皓宜 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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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政策一直備受爭議,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及社工呂智恆,早前就政策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2019年裁定他們部份勝訴,指原居民透過在政府土地以私人協約形式,或換地方式建丁屋,屬於違憲。但原居民在自己的土地以「免費建屋牌照」建丁屋,屬傳統合法權益未受影響。
涉案的三方,包括郭及呂、政府和鄉議局均對裁決不滿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鄉議局及政府勝訴,即原居民以私人協約、換地方式、或利用自己土地建丁屋,都沒有違憲。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回應裁決,又形容今次是「全勝」:「上次係贏2比1,今次係贏3比0。」他促請政府盡快「解凍」早前已積壓的丁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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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業強表示,鄉議局歡迎法庭裁決,並形容今次是「全勝」,「上次係贏2比1,今次係贏3比0」,未來會盡快邀請政府會面,並期望政府落實《基本法》第40條的條文,為早前已凍結的相關申請「解凍」,讓新界原居民的生活環境恢復和諧。他補充,近年政府審批丁屋申請的速度非常緩慢,由以往每年批出數千間,至2019年只批出數百間,受官司影響,目前積壓個案接近一萬宗,促請政府盡快恢復處理涉及私人協約的丁屋申請。
被問到今次裁決會否加重外界「丁屋霸權」的觀念,與基層市民強烈住屋需求產生矛盾,劉業強表示,上裁庭清晰確立丁屋政策合憲,又指今次裁決只會令香港房屋供應「有增無減」,相信不會與基層市民住屋需求產生矛盾。他又指,對多層丁屋大廈持開持式態度,若容許丁屋密度加高,有助解決房屋需要,鄉議局過往亦曾向政府提出,希望政府以新思維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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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興建200多呎過渡性房屋需要約50萬元,而興建2100呎丁屋只需要200多萬元,形容是「平、靚、正」,對社會只有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