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超支 政府擬向立法會申撥15億埋單
港珠澳大橋啟用兩年使用量長期落後預期,工程超支費用繼續要「埋單」。港府最新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指出,因港方需要承擔大橋主體工程的超支差額,港府需要向立法會申請將「港珠澳大橋- 主橋撥款資助」項目的港方核准工程預算再加碼,由原來約90.5億元提高約15億元,總額增至105.6億元。港府將於本立法年度,申請15.1億元撥款。
總超支近百億人民幣 三地政府分擔
港府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文件稱,港府擬在本立法年度,尋求工務小組支持,並向財委會申請撥款,以提高港珠澳大橋主體工程計劃的核准預算費用,應付「超支」費用,工程預算將增加約15億元,即由原來的港幣90.465億元,增至105.612億元。政府文件指出,由於主橋工程龐大而複雜,技術難度比預期大,部分設計及施工方案需調整,建造時間亦較預期長,加上人工和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使建設成本增加。
2017 年經國務院批准,國家交通運輸部批覆,把主橋工程費用提高約人民幣99.5億元。三地政府新增總出資額人民幣46.88億元,港方需承擔的金額為42.91%、即20.12億元人民幣。
內地政府及澳門政府已經完成為主橋項目的注資。至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需分擔的部分(包括額外開支),希望在今個立法年度解決。
三地政府於2008年同意共同承擔建造位於内地水域主橋責任。內地政府分擔人民幣70億元, 香港政府分擔人民幣67.5億元, 澳門政府分擔人民幣19.8億元,三地總出資額為157.3億元。餘下的數額約人民幣220億元,透過銀行組成的銀團貸款融資,而大橋的營運收入會用作還款之用。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2009年5月批准撥款90.465億元, 以支付港方就大橋主橋的詳細設計和建造工程所需分擔的費用。
大橋主橋工程於2009年12月正式動工,經歷9年建設, 在2018年10月24日正式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