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親離世家屬難接受 社工鼓勵主動求助:互相照顧不一定是負累
面對至親突如其來離世,家屬一方面要承受情緒,一方面亦要為生活重新打算。
提供哀傷輔導的贐明會總幹事程偉文指,事件發生後,對小朋友而言,或感到較難接受,亦需時適應,鼓勵家屬若遇上照顧困難,可主動求助,「互相照顧,不一定是負累」;又指,即使最後要送往宿舍 照顧者不要過份自責、內疚,情況如入住老人院舍一樣。
對於目前會否主動介入自殺案件,社會福利署僅稱,如有關家庭需要情緒支援,可聯絡住址附近的綜合服務中心,中心社工會評估家庭需要,並為他們提供輔導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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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阮婆婆及滔滔的個案,贐明會總幹事程偉文社工認為,事件發生後,二人承受著很大的壓力。他解釋,如兒童年紀較小,未必有好強意識,「可能會幻想家人會返嚟」,但對於11歲小朋友而言,已對生死有概念,反而較難接受,日常生活亦要重新適應。至於婆婆方面,一人照顧三個人,「照顧壓力好大,負擔好大」。
程偉文鼓勵,家屬感情緒爆煲,除了可致適當機構求助,亦可與可信的人傾訴,認為聆聽者不需提出太多批判、建議「只需要聆聽,包容就得」,令當時人感到「被明白」的感覺。
社工:即使最後要送往宿舍 照顧者不要過份自責、內疚
他亦解釋,在類似事件中,如小朋友沒合適家人作照顧,便會入住兒童院舍,但對小朋友發展而言,未必是最好的選擇,坦言在未知的情況下,加上缺乏安全感,會有很大的抗拒、恐懼,「住宿舍都要時間適應」。程認為,現時香港的支援服務全面,相信不少現有服務可介入,紓援家庭的壓力,「相關服務係全面,相反係親屬會不會主動求助」,強調互相照顧不一定是負累。
即使最後因能力問題,無法繼續照顧,要送去宿舍,他亦提醒,照顧者不要過份自責、內疚,以老人院舍作例子,「如何取其輕,仍然係願意一齊同行,即使不能再一起住,亦會一直照顧、探訪,如減輕了照顧壓力後,反而更多時間溝通」。
社署回覆查詢時指,一般而言,若兒童監護人離世,社工會先與兒童及其親屬聯絡,了解及評估有關兒童需要、照顧安排,並因應實際處境提供支援,包括包括哀傷輔導、緊急及長遠的經濟援助、轉介合適的社區支援和住宿照顧服務等。
社署:若無合適親屬照顧 可在適當情況安排領養
署方提到,如沒合適親屬,社工會考慮向法庭申請,委任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兒童法定監護人,並在適當情況下安排領養服務。目前而言,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共3,928個服務名額,去年度的平均使用率為85%,一般兒童住宿服務平均輪候時間為3.4個月;緊急住宿照顧服務方面,個案社工可向提供服務的機構直接轉介及安排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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