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食環署Boxing Day巡746食肆 控5人涉違防疫規例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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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食環署在昨日(26日)「Boxing Day」於各區加強巡查,並與警方在灣仔、離島、油尖、黃大仙及觀塘採取聯合行動,巡查133間食肆餐飲處所及3間其他處所;食環署另外亦巡查613間餐飲處所。食環署共向5名涉嫌違例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食物環境衞生署昨日(十二月二十六日)與警方在多區採取聯合行動,加強執法和宣傳,提醒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規定及指示。(食環署提供圖片)

食環署表示,昨日的聯合行動共巡查133間餐飲處所及3間其他處所,另外食環署亦巡查613間餐飲處所。食環署共向5名涉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涉及違規事項,包括1人在下午6時後提供堂食、2人涉食肆桌子距離或分隔問題、1人關於佩戴口罩問題、以及1人未妥善展示「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海報。

政府提醒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負責人,須嚴格遵從相關違例的規定及指示,而市民在光顧餐飲處所時,亦須遵守各項防疫規例及限制,包括群組聚集及佩戴口罩規定。若餐飲業務或表列處所負責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食環署行動中向3名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無牌經營食物業人士展開檢控程序。

▼疫情下的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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