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律政司向終院提緊急上訴 要求把黎收押 料周二處理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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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指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加上他早前就涉欺詐科技園公司被起訴,兩案在裁判法院提堂時均不獲保釋,高等法院昨(23日)卻准他以1千萬元擔保外出。律政司即表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據悉,律政司今(24日)已正式提交上訴文件,並要求處理上訴許可期間,要求把黎智英收柙,並要求終院緊急處理,在公眾假期亦可開庭。消息指,終院排期下周二處理。
黎智英(73歲)准以1千萬現金及30萬人事擔保,期間除上庭和到警署報到外,需留在住所。他亦不可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
線上線下均不准發放文章
此外,他亦不可從事任何請求要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和中國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包括不可以紙本、網上和社交媒體發佈文章和訊息、不得接受媒體訪問、不可接觸外國官員等。
黎智英離開法庭的情況。(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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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違港區國安法
被告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至12月1日期間,在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指黎智英涉違國安法的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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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涉欺詐罪
他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與兩名壹集團的高層:周達權(63歲,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及黃偉強(59歲,行政總監),在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讓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於將軍澳的處所。
案件編號:FAMP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