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去信特首是勸他不要做犯法事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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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覺被調查有如被砌生豬肉(資料圖片)

曾是特首梁振英頭號粉絲的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因發信給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終止對他作調查的妨礙司法公正一案中,其律師指,劉只是想勸特首不要再做犯法事,即砌他生豬肉及對他作政治迫害,但無妨礙公正的傾向。

 

劉夢熊(67歲)被指在2013年1月9及10日向梁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發電郵及信件,要求終止廉政公署對他及其他人士的調查,因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劉否認指控。

 

代表劉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今在早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時說,劉是出名人,有良好背景,劉有感「咁多野唔屈屈我貪污?」

 

謝強調劉的做法並無要求阻止調查,只是阻止政治迫害。

 

他說,劉曾對梁特首作出批評,他認為特首為了要打壓這些不友善言論對他作出調查,所以劉發信的目的,只是「叫特首唔好再做犯法事。」

 

謝又解釋,控方要把劉定罪,須證明劉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傾向,即使劉曾作出威嚇行為,但他的行為未有構成阻止法庭執行公義,都不能把他定罪。

 

他指劉無提議梁用不法手段去終止或干擾廉署調查,又無拉攏二人的關係或賣人情叫梁插手,梁更非案件的證人。而且跟據既定機制,特首根本無權干擾廉署調查。至於劉發給白的信件中,亦沒有用他政協身份向白施壓,認為控方並未有足夠理據把劉入罪。

 

主控官黎婉姬在陳詞時指,劉發信給梁及白二人時,明顯已有法律程序。她又指,劉強調他真金不怕洪爐火,為何不讓執法人員展開調查,反而發信稱稱「要引爆政治炸彈」及「爆驚天內幕」,「同歸於盡」等字眼,明顯是威脅手法。

 

法官姚勳智把案押後至2月29日裁決。

 

案件編號:DCCC81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