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醫生指周墮下時間少於1秒 不足作自我保護反應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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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今(17日)踏入第20日。神經外科顧問醫生被傳召作供,庭上透露周由停車場3樓墮至2樓平台,相距高度只有4.3米,時間只需少於一秒,醫生認為這時間不足以作出保護自己的反應。而他根據周的電腦掃描結果,指其原發性創傷已決定之後的情況,認為提早10分鐘送周入院亦無補於事,即使周能生還,也有九成機會成植物人或永久昏迷狀態。

死者周梓樂(終年22歲)去年11月4日凌晨1時許,在警民衝突期間,被發現倒臥尚德停車場A場二樓低層平台,延至同月8日不治。

裁判官昨日表示,鑑於有證人指首次接報時,消息指傷者有反應,而救護車抵達停車場附近時逗留了一會兒,故今日傳召醫生作供,了解這會否影響存活機會。

神經顧問醫生麥凱鈞稱周梓樂從約4.3米的平台掉下,時間不足一秒,或未及時作出保護自己的反應。(林樂兒攝)

早十分鐘送院結果也是一樣

救護隊目鄭冠明早前表示,若然當晚唐明街交通暢順,救護車可提早10分鐘左右到達傷者位置。有份替周做開腦手術的伊利沙白醫院神經外科顧問醫生麥凱鈞今稱,一般情況當然是愈快送院愈好;但基於周的臨床表現及第一次的電腦掃描結果,就算早10分鐘到醫院,相信結果也是一樣。

即使存活九成機會成植物人

麥醫生指,按照國際數據庫資料分析第一次電腦掃描報告,周在14日內死亡的機率達8成半;即使存活,超過9成機率會變成植物人或陷永久深度昏迷。麥醫生又表示,周的臨床表現為雙眼瞳孔對光無反應、GCS昏迷指數只有最低的3分,加上盤骨的傷勢,他覺得周早10分鐘到院也無補於事,因原發性創傷已決定之後的情況。

曾運送及處理周梓樂傷勢證人的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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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方曾受到巨大外力

麥醫生認為周從右方受到巨大外力,引致頭骨顱底創傷。庭上展示梓樂在停車場受急救的照片及影片,可見周在硬地上伏臥,右邊頭邊及身軀貼地,手腳未見有傷。有證人早前稱周當時曾發出「咿咿呀呀」的聲音,腳亦有一些郁動。麥醫生指周腿部似乎只能做出一些收縮動作,GCS指數可能有6分,但當時已受嚴重創傷,陷入昏迷或半昏迷狀態。

短時間墮下或難作保護反應

麥醫生不清楚周的傷勢是由一次受傷還是多於一次受傷而成,但指由停車場3樓墮至2樓平台,是可以導致如此傷勢。陪審員指,一般人墮下時手腳會有自我保護的反射動作。研訊主任與裁判官透露,3樓石壆與2樓低層平台相距4.3米,墮下時間少於一秒。麥醫生認為,在如此短時間之內,難以作出保護自己的反應。他稱以往行醫,亦見過從更高處跌下,但傷勢集中頭部及身軀,四肢只受輕傷的人。

研訊主任問道,能否根據第一次電腦掃描的結果,判斷周墮下前有無其他傷勢,或者是否清醒?麥醫生回應無法判斷。

法醫郭嘉琪今早讀出解剖報告,受周父母聘用、在場觀看解剖過程的港大病理系首席臨床講師馬宣立亦到庭旁聽。

研訊再續。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各證人講述事件的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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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拍到周梓樂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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