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涉未申報收受黎智英25萬元 明年5月開審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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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涉未向立法會申報收受黎智英25萬元,案件明年5月開審。(資料圖片)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涉於4年前,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25日)於區域法院閉門聆訊,長毛今沒有現身法庭,並由資大律師李柱銘代表應訊,並於2017年1月19日作第二次預審,預計會於明年5月底開審。

被告梁國雄(60歲)早前表明將否認控罪。他被控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黎智英的助理Mark Herman Simon,從黎智英接受25萬元款項。

案件編號:DCCC5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