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反修例衍生1946宗投訴 一宗未經舉報但證屬「疏忽職守」
監警會今日(15日)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公開會議。與反修例事件相關的投訴,截至今年12月4日共有1,946宗,涉及9,135名投訴人。當中629宗屬須匯報投訴,涉及684名投訴人,當中約37%屬嚴重指控,最多是「行為不當」有208宗,其次是「疏忽職守」有118宗,「毆打」及「濫用職權」分別有111宗及108宗。當中有179名投訴人選擇全面調查。監警會目前已通過16宗全面調查,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透露,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1宗投訴,涉及「疏忽職守」。
16宗已完成調查 3宗證明屬實
監警會就反修例衍生投訴的審核工作方面,至目前警方已提交398宗須匯報投訴的調查報告,監警會已通過188宗,當中90宗投訴撒回、73宗因投訴人不合作或無法找到投訴人而無法追查、9宗透過簡便方式解決。
另有16宗已完成的全面調查當中,2宗獲證明屬實、1宗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4宗無法證屬、12宗並無過錯,涉及19項投訴。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透露,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1宗投訴,涉及「疏忽職守」,投訴人涉參與非法集結被帶返家中搜查,拒絕戴頭套要求,據警例無論被捕人是否同意均須在記事簿上記錄,惟涉事警並無記載有關事項。
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表示,一共向投訴警察課290次質詢,涉逾730項事項,包括要求更多證據等,令投訴處理更需時。監警會目標明年完成所有相關投訴。另有74宗投訴因涉法庭程序,監警會於明年或仍未能展開調查。
購置新低殺傷力武器
監警會今年5月就反修例事件發表專題審視報告,提出52項建議,保安局局長成立專責小組,定期向特首報告。警方今日表示,專責小組於11月底向特首提交第二份報告,涵蓋7個已完成落實,包括第26、30、33、39、44、45、47項建議,及4項已取得主要進展建議,包括第29、46、50、51項,主要涉及三個範疇,包括向公眾訊息發放、改善臨時羈留處所,及購置新的低殺傷力武器。
不過,會上未有透露新購入武器詳情。被問到制裁事件,有國家禁止運送裝備予香港,監管處處長林曉彤表示,政府必須跟從世界貿易組織(WTO)原則公開採購,但認為目前不需要擔心購入裝備問題,「睇唔到有咩特別大嘅問題。」並指警方所用裝備與其他地區警方一樣,裝備來源亦不限於某些地方才有,對警方提升執法能力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