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賦海灣賣樓廣告誤導 發展商遭罰20萬元 法官:不能縱容

撰文:黎梓緯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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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海鑽‧天賦海灣」的賣方公司,因在報章刊登誤導的廣告,遭罰款20萬元。(海鑽‧天賦海灣網頁)

大埔白石角豪宅樓盤「海鑽‧天賦海灣」項目的賣方公司,因在四份報章刊登廣告,聲稱首批買家可以折實價入場,其後遭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票控。發展商今日在觀塘法院承認四項罪名,遭罰款20萬元。裁判官指發展商在大報章賣廣告,推廣規模大,應經過商業計算,並非一時之失。

案情指涉案廣告在2013年9月27日出版的四份報章,包括《星島日報》、《經濟日報》、《明報》及《信報》上刊登,載有「首批50伙 折實價$14,563」字眼,惟廣告沒有列明折實價計算基礎及買家享有何先決條件,當中所指的單位亦無一以聲稱的折實價出售,廣告涉及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涉嫌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被告尚賢有限公司在庭上求情時指,案發前已向傳媒解釋折實價計法,該四份報章亦在其他版面解釋計法,但同時承認罔顧廣告資料有否誤導。被告稱有關的新法例僅生效半年,故未充份了解,是一時之失,並絕無隱瞞。銷監局亦在事發後,接受被告在正式開售前三天更改廣告資料,並在相關字句加上星號標註。

裁判官:不可縱容發展商誤導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案中樓盤單位價格逾1000萬港元,宣傳廣告理應經過精密商業計算,「唔同喺樓下貼張紙有樓賣」,難以用一時之失作辯解。

練官慨嘆,普遍在香港誠實工作的小市民都難以置業,對他們而言,買樓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投資,故法庭不能縱容發展商利用賣樓廣告誤導市民。練官又指,雖然案情不嚴重,但不排除有市民受廣告吸引而買下單位,故法庭判刑時須發出清楚信息,表達社會大眾不會容忍此類行為。

裁判官練錦鴻(資料圖片)
普遍在香港誠實工作的小市民都難以置業,對他們而言,買樓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投資,故法庭不能縱容發展商利用賣樓廣告誤導市民。
裁判官練錦鴻

被告公司在同一樓盤的售樓說明書,被指未有列明規定資料而遭票控,本月初已在法院承認11項控罪,被判罰款22萬元。

位於大埔白石角、鄰近吐露港及科學園的豪宅樓盤「海鑽‧天賦海灣」,由信和置業、南豐集團及永泰亞洲等發展商合作推出,單位實用面積由約930呎至3,000呎不等。

案件編號:KTS15705-15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