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闖立會案|被控暴動罪男文員獲保釋 律政司今覆核被拒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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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反修例運動,去年7月1日有大批市民發起遊行,更有示威者闖入立法會,一名28歲男文員被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以及暴動罪,他早前一直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終在上月被捕,他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但律政司今(9日)向高等法院覆核其保釋。雖然法官彭寶琴拒絕撤銷其保釋,但要求新增多一名擔保人、遵守宵禁令及每周要到警署報到3次。
被告范俊文(28歲)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1號綜合大樓,與孫曉嵐、潘浩超、王宗堯、劉頴匡、吳志勇等人參與暴動,並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發出的行政指令。
彭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撤銷被告保釋,但要求其伴侶亦要以1萬元作人事擔保,被告在晚上11時至早上6時要遵守宵禁令,而他每周要到警署報到3次。
案件編號:HCCP 7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