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教資會七宗罪 海外委員來港必住五高級酒店欠理據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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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揭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七宗罪,當中2005/06至15/16年度期間,教資會及屬下研究資助局及質素保證局每年開支390萬元增至1,620 萬元,主要原因是各委員會的非本地成員人數增加,該會一再揀選五間高級酒店供委員入住;來港委員可享商務機位,若其配偶來港,則可將商務機位費用,用以購買兩套來回機票,所超出的機票費用由有關委員支付。

大學學費低於成本收回率

審計報告指1991年1月,當時港督會同行政局決定學位課程學費的目標成本收回率應定於18%,定出學費每年42,100元。2011年10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應進行檢討以重新審視目標比率。

不過自1997年以來,學費一直維持不變,從未檢討,以致成本收回率在2013/14、2014/15及2015/16學年,分別下跌至17.6%、16.9%和15.8%,教育局預期2016至19三年期的成本收回率會繼續下跌。教育局於2015年6月才邀請教資會展開檢討。

大學收生不遵循收生規則

各大學應盡可能根據教資會所訂的核准學生人數指標收生,在2009至12三年期及 2012至15三年期,有不遵循收生規則的情況。

舉例而言,3所大學在3項人力規劃範疇課程所超額取錄的本地學生,較4%超收上限為多,超出上限1.2%至15.1%,但並無書面證據顯示教資會曾採取跟進行動;自2010/11學年起,教師培訓範疇中一個課程的收生人數,低於核准學生人數的50%。教育局認為,收生不足的情況如此嚴重,有違訂定人力需求的原意,並代表不當使用教資會的撥款。

10年無檢討校舍空間需求計算程式

學生宿位及教學空間不足 在 2015/16 學年,各大學合共短缺8,660個學生宿位及133,292平方米教學空間,宿位不足導致未能符合學生宿舍政策,妨礙大學追求國際化的策略目標,教學空間不足,不利於各大學的研究發展。

審計署發現自上次於2006年就校舍空間需求計算程式進行檢討後,至今已有 10年時間;最近在2014年11月展開的校舍空間數據報表更新工作中,教資會備存的教學空間數據報表記錄與各大學提交的記錄存在差異達6,871平方米。

工程決算帳目最長逾期18年

大學基本工程項目不得遲於設施啓用後3年向教資會秘書處提交工程決算帳目並予結算。但秘書處於缺漏修補期完結後,才會視有關設施已經啓用,無從確定秘書處的做法是否恰當;截至2016年6月30日,該36個主要基本工程項目中,有29個的決算帳目逾期超過3年仍未完成結算工作,最長逾期約為18年;98個改建、加建、維修及改善工程項目中,有43個決算帳目逾期超過3年仍未完成結算工作,最長逾期約為15年。

欠缺26份委員利益登記表

教資會秘書處未能找到3名現任教資會成員、2名現任質保局成員、7名前教資會成員及8名前質保局成員,在2011/12至2015/16學年期間的26份利益登記表。教資會、教資會小組委員會/小組及質保局成員,無須每年向秘書處提交載有最新資料的利益登記表,與研資局成員的做法不同

會議開支十年增三倍

會議開支主要包括為教資會、研資局及質保局的非本地成員,提供酒店住宿、機票及按日津貼的開支。在2005/06至2015/16年度期間,會議開支由每年 390萬元增至1,620萬元。多年來開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非本地成員人數增加,以及推出新資助計劃導致會議次數增加。

2014/15及2015/16年度期間的30項會議開支,涵蓋經5間高級酒店報價後採購的2,402個酒店房間晚數,但並無書面證據顯示一再揀選該5間高級酒店的理據,及為何較便宜的酒店不適合或無法提供所需房間晚數;教資會秘書處一向為所有非本地成員提供商務客位來回機票,假若非本地成員的配偶有意隨行,該成員可將商務客位旅費會用以購買兩套來回機票,超額由該成員支付。

內地生佔76%違國際化目標

為鼓勵大學國際化,教資會准許資助院校取錄非本地生,在2015/16學年,有 15,730名非本地生修讀,佔該學年學生總數的16%。不過當中內地學生佔76%,而3,837名內地生以外的非本地生,則佔學生總數的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