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下周三聆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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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被指參與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就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周庭即場痛哭。裁判官王詩麗昨拒絕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據了解她將下周三會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同案的黃之鋒及林朗彥則未有意申請保釋。

同案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主席林朗彥則分別被判囚7個月及13.5個月,王官判刑時指案中3人均是積極參與者,又斥黃之鋒行為十分自私。

周庭首次被判入獄。(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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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圍警總案各名被告及案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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