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自行派位明日開展 疫情下首次可郵寄遞表 校方收妥將回信
教育局今日(2日)宣布,參加2019/2021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將於明日(12月3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供分發予應屆小六學生家長。
教育局發言人指,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最新發展,全港學校停止面授課堂直至聖誕假開始,呼籲學校透過郵遞方式將申請表寄給家長;事實上,亦是首次容許以郵遞形式交表。
家長可於2021年1月4日至1月18日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將申請表交回有關中學。疫情下家長亦可透過郵遞申請,限期與親身遞表一致,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
學生如非就讀於參加派位的小學(包括合資格的新來港兒童),有關家長可透過電話預約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教育局發言人說,家長如欲為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必須填妥申請表,連同個別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在2021年1月4日至18日的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有關中學。
自行分配學位可郵遞申請
發言人續說,本年度的自行分配學位亦可透過郵遞申請,以期盡量保持社交距離及避免人群聚集。家長請先了解擬申請中學所要求的文件,以便於上述期間(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將填妥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以及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郵寄至擬申請的中學。有關中學在收到家長的郵遞申請後會把申請表的「家長存根」寄回給家長,以作保存。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家長選擇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的認識,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傳統特色、收生準則及其發展和運作等,以衡量學校是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出適當的選擇。家長收到的兩份《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分別印有「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首選學校,而「選校次序2」代表其次選學校。
在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此外,家長切勿向多於2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表,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發言人提醒家長,有關中學須按規定預先公布收生準則及比重、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及其他所需文件。如有需要,學校或會在可行情況下安排面試,並會通知申請人有關安排。成功申請自行分配學位的學生,不會經統一派位獲分配學位,因此家長應只向屬意的中學提出申請。教育局會將學生的選校次序和學校的《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備取學生名單》作配對,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的中學錄取,將會按學生的選校次序分配學位。
實施新安排下 家長將於明年3月31日收到學校錄取通知
發言人亦提醒家長,在上年度開始實施的通知安排下,如學生獲參加派位中學納入其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名單,家長會於2021年3月31日收到學校的通知,家長無須回覆學校是否接受有關的自行分配學位。如獲參加派位中學通知為正取的學生,亦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錄取,有關學生的家長須盡快決定是否保留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
如家長決定放棄該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學位,可於2021年4月12日或之前通知有關直資中學及取回《家長承諾書》和《小六學生資料表》的正本,以保留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成功申請的學位。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結果將於2021年7月6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
另外,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明日發布《中學概覽2020/2021》中文及英文的網上版。概覽的中文及英文版印刷本,將由全港小學派發給本學年就讀小六的學生家長。
《中學概覽2020/2021》輯錄全港400多所中學的基本資料,包括教師、班級結構、學校設施、學校特色、校園生活、課外活動、學生支援、學校課程,以及教學規劃(例如全校語文政策)。所有資料均由學校提供及核實,並以今年9月的狀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