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學童死亡個案 七成半自殺有迹可尋 

撰文:蕭輝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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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去年提出報告,指出近七成半的兒童自殺前,均曾透露輕生念頭。(李澤彤攝)

學生自殺個案,一宗也嫌多,但到底學生有輕生念頭,外界能否察覺?

 

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去年曾發表成立以來第二份報告,檢討2010-2011年18歲以下兒童的死亡個案。在238宗個案中,死於自殺的佔約15%,有35宗,當中八成是學生。

 

報告指出,其實近七成半的兒童自殺前均曾以不同方式透露輕生念頭,讓家人和朋友可以識別,當中包括留下自殺字條、情緒化行為、口頭表示會自殺等。如果師長發現這種情況,應予以重視。

報告顯示,自殺個案中年紀最小的兒童只有10歲,個案數目與學童年齡成正比,最多自殺個案的年齡組別是15至17歲的青少年,佔所有自殺個案約65%。自殺原因方面,個案最多分別是學童憂慮未來,以及家庭關係問題,分別佔22%。僅次的是男女朋友關係問題,佔21%。其它相對較少個案的自殺原因還包括:學業問題、已知精神問題、朋輩關係等。

 

委員會亦在報告中提出一些防止兒童或青少年自殺的建議。家長方面,委員會建議可加強教育,令他們掌握有效的管教子女技巧,並接受子女的不足之處,以維持家庭和諧。委員會亦建議應提升公眾意識,及早察覺、並協助有自殺迹象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