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鼠世紀對談 食環怨壓力源於區議員 小販質疑嚴厲執法為交數
貓與老鼠的關係,小販管理隊與小販,在街頭對立屬閒常事,半生追逐,貓與老鼠昨晚(18日,周五)卻放暫拋開恩怨,共坐一桌,展開一場世紀對談,互訴各自難處。
這一晚,貓在訴苦說,大年初二接旨要取締「桂林夜市」,他們也是一頭冒水,「唔知點解要做」。貓兒也很坦白,明言不想消滅小販,難道為官的,不會擔心有朝一日,會鳥盡弓藏?
一直被對方窮追不捨,小販也在對談會上「咬住唔放」,質疑食環署上級人員是否為升職而「追數」?販管隊不想滅絕小販,但政府為何不增發小販牌照?
貓之訴苦:取締無牌小販壓力源自區議會
今年農曆新年,食環署早已事先張揚會嚴厲取締無牌小販,結果深水埗「桂林夜市」未開檔先被掃蕩,食環署及警方重兵駐守,甫見熟食小販「腸粉大王」新哥擺賣,便立即執法票控及封檔,惹來市民不滿,批評食環署選擇性執法。小販、食環的對立並未平息,最近食環在大圍執法,打擊店舖阻街,一家食店疑因紙皮箱放得太出而被票控,老闆娘爭論後食環署職員報警,多名警員到場,將老闆娘按到地上扣上手銬,事件又引起公眾批評食環的執法。
衛生主任同我職級差七級,直接指示我哋去做(嚴厲取締桂林夜市)
區議告御狀 前缐接旨取締桂林夜市
政府前線雇員總會秘書兼小販事務隊員工分會理事黃家輝坦言,作為前線執法人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衛生主任同我職級差七級,直接指示我哋去做。」即使不想趕盡殺絕亦難以抗命。「桂林夜市」一役,家輝是執法人員之一,接獲指示要嚴厲取締時亦一頭冒水,「唔知點解要做」?惟據悉食環署署長劉利群接獲區議會求助,「係區議會要我地去做」。
消滅小販鳥盡弓藏
家輝指,趕絕小販對小販管理隊絕無好處,「係咪消滅哂你地,我哋最開心呀?我哋絕對唔開心。」他解釋,愈多小販存在,小販管理隊才有存在價值,人手編制上才有需求,雙方皆是為「搵食」。他期望唯有當小販獲發牌,以便前線執法人員進行監管,雙方矛盾便會減少。
年老小販屢被趕絕源於發牌冰封
我行到埋嚟你都唔曉走,可以點呢?
小販管理隊總被標籤為「欺負長者」、「恃強凌弱」,惟前線執法人員解釋問題沿於發牌制度。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指出,前市政局在七十年代初不再簽發新小販牌照,該批小販現時大多年邁,部分會將牌照出租,坐在檔口做保鑣。一旦遇上食環署執法時,他們則以牌主身份衝出來,代替較年輕的「助手」上庭,故「上親庭都係年紀大」。
應集中打擊「飛機檔」
家輝補充,並非專挑老弱者執法,「每次執法(我哋)都係白色小巴、整齊制服出現,年輕小販最快留意到我哋,一定最快離開現場,老人家仲要執貨離開。」就算他們不刻意追捕年長小販,惟他們「殺到埋身」仍懵然不知,「我行到埋嚟你都唔曉走,可以點呢?」「觀塘跪地婆婆,見到年老殘障,真係要拉80幾歲,我哋都唔係好願意,拉一個行動不便上車,好高難度。」
他續稱,與其針對年老小販,更應大力打擊「飛機檔(以紙皮摺合的走鬼檔)」,例如深水埗大南西街工廠區有大批賣衣服的「飛機檔」,因他們有「睇水」,較難作拘捕行動。
鼠的呼喚:嚴厲執法因追數?
小販被趕盡殺絕,在香港難以求存,惟多個國家的小販蓬勃成長。小販及食環署工會人員皆認同政府偏幫大財團,發牌制度打壓小販,令小販窮途末路。
灣仔排檔經營者梁鳴宇指出,食環署執法人員良莠不齊,執法不一,部分寬鬆部分嚴謹,令小販難以捉摸,質疑有食環署上級人員為升職而「追數」,要求前線人員嚴厲執法。
梁又指,政府應參考韓國、新加坡等國家,發牌作流動小販規管,惟政府遲遲不推行,政策死板不,或要靠民間施壓令政府改變。他舉例指,取得排檔經營牌照後,曾要求加裝冷氣機,惟政府以非法接駁電力等理由拒絕,惟炎熱日子排擋難以營運,終靠民間能力,由下而上向政府施壓,機電署終批准安裝冷氣及提供指引。
李美笑亦指出,現時政府的小販發牌制度嚴謹,目的或是以免街道小販與商舖競爭,削薄大財團的收入,有偏幫大財團之嫌,質疑政府何以不發牌照,以助小販加入自由市場。
小販:體會食環前線慘況
是次由街工主辦的座談會,有不少小販出席。深水埗見光墟關注組小販代表趙秀霞表示,私下也知道小販管理隊人員「好辛苦」,因他們人手不足難以放假,「我哋(小販)都覺得佢好慘。」她最希望食環署前線員工「唔會做得咁辛苦,基層市民亦都搵到食」建立一個溝通平台,讓小販有小販生存空間,「最緊要唔好撈亂骨頭,和氣生財。」
貓之教路:記職號投訴更有效
「走鬼」不成遭票控,小販或盡地一搏反抗,或與小販管理隊口角,繼而動武,最終反惹上官非。家輝指,若小販阻礙執法會觸犯法例,建議小販遇上脾氣惡劣的食環署人員,或遭到不公平的執法行動時,切記不要與其爭執,「唔好衝突,可以影我哋相,記低所有資料,報返去食環署。」因食環署樂意處理及跟進員工投訴,而每個投訴必須要有書面解釋,「私家車同制服號碼,記低,報返上去食環署,報過一次佢都唔夠膽。你投訴佢,佢一定要付出。」
有小販擔心被捕,貨物會被充公,最終一無所有,故極力反抗,惟家輝指此舉並非上上之策。事實上,每當食環署檢取及扣押小販貨物後,必須盡快落案及上庭,會否充公貨物由法庭判決,「求情後拎得返啲貨嘅情況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