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麗貞赴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批港台處理利君雅事件涉行政失當
香港電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早前被知會需延長試用期120天,並會「重啟」涉及她在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出席政府記者會表現的調查。前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麥麗貞今日(20日)到申訴專員公署就事件投訴,她批評港台處理事件「一調查兩審」,涉行政失當。
麥麗貞又擔心,利君雅事件會令港台其他員工面對極大壓力,或造成「寒蟬效應」,將來員工「係咪可無畏無懼咁發聲,為市民問問題?」她又向申訴專員公署代表遞交投訴信。
麥麗貞今早赴申訴專員公署,以個人名義就港台延長利君雅試用期,以及重啟對她的調查而投訴。她指據了解,港台延長利君雅試用期至現時已有48日,但當局無召見過利君雅取意見或調查。她又認為,港台重啟對利君雅的調查,已違反申訴專員公署「行政失當」中不依程序或依從錯誤程序的定義,質疑「係咪第一次調查程序唔啱?高層係根據咩理據重啟調查?」
麥又批評港台「一調查二審」的行為涉濫權及不公,她直言電視台普遍均會接到很多投訴,相信港台亦不例外,「但點解只係針對利君雅?以後統一全部投訴都要二審?」她又擔心高層重啟調查會影響正常資源運用及效率,或影響港台運作,構成行政失當。
麥形容利君雅事件令港台其他員工亦面對極大壓力,或造成「寒蟬效應」,擔憂將來記者是否可「無畏無懼咁發聲,為市民問問題?」她認為如影響到記者有畏懼及受壓,或影響節目質素。而對港台退休員工而言,則會擔憂接過的投訴會否又重啟,構成很大精神壓力。麥希望申訴專員可直接現身,迅速就事件作調查;如專員不處理,亦須向市民大眾解釋。
申訴專員公署今日派代表接收其投訴信,並回應指接獲每宗投訴後,會先評審投訴是否屬於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以及有否表面證據。評審後決定受理的投訴個案,會交由調查科進行查訊、安排調解或展開全面調查。至於不受理的投訴個案,會向投訴人說明不跟進的理據。而公署會在10至15個工作天內通知投訴人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