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修例限聚令延至酒店房間 生效日期待落實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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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發生梅窩酒店Staycation等爆發群組,食物及衞生局早前已預告研究限制每房最多4人。局方今晚(18日)公布,修例由本周五(20日)起將酒店納入需遵守防疫措施的處所名單,並將限制群組聚集的法例,由公眾地方延伸至有關處所的非公眾地方,令身處酒店內也須遵守限聚令,即依目前規定最多為4人。

不過目前只修例設立框架,生效日期將與酒店業界商討後落實。

Staycation加酒店檢疫播毒風險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正如局長陳肇始在上周六(14日)於記者會上指留意到近期市民到酒店度假Staycation日益增加,相關聚集活動的參與者往往未有佩戴口罩,人數亦相當多,早前已有一個新冠肺炎感染群組與這類型的聚集活動有關;所有在中國以外地區的一般到港人士,必須在酒店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因此當局認為有需要加強措施,減低檢疫人士和本地住客之間的傳播風險。

食衞局公布,政府將在《旅館業條例》(第349章)下所指的旅館(包括酒店),納入為第599F章下的表列處所;並將第599G章,即限聚令下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延伸至第599F章下的表列處所中的非公眾地方,規管第599F章所列處所內的所有群組聚集,違規參與者可根據第599G章被票控。

當局亦將第599F章及第599G章下的獲授權人員的執法權力修改成一致,以及容許已盡合理責任以確保群組聚集符合要求的表列處所管理人以此作合理辯解。

有關的法例修訂將於本周五(20日)生效。政府表示,會與旅館業界商討細節後,另外就第599F章下的指示刊憲,就限制旅館內的群組聚集及加強旅館內的防控感染措施訂出細節及生效日期。

▼11月16起收緊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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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599G章人士,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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