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西醫對執行感不清晰 醫學會料每日數萬病人收指示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14日)宣布,政府通過《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J章。註冊醫生若懷疑病人患新冠肺炎,可發出書面指示,強制要求病人接受檢測。然而,條例有多項細節仍未釐清,包括市民收到指示後多久要接受檢測;醫生通報衞生署的時限及方法等,數名私家醫生均表示實際做法不清晰。
醫學會副會長鄭志文稱,希望政府列明「懷疑感染新冠肺炎」的病徵準則,以便醫生發出指示。鄭估計,全港每日有約數萬名病人符合準則,而家庭醫生林永和稱,現時只有約五份一出現相關病徵的病人有做檢測,認為政府需確保現時的檢測能力,能足以應付現時數目五倍的檢測量。
▼11月16起收緊防疫措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行會昨天已通過《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J章,今天就強制檢測刊憲公告,強制特定人士接受檢測。醫生按臨床判斷,如懷疑某人感染新冠肺炎,可向該人發書面指示,要求其接受檢測,時間不可超過14天。病人可使用衞生署或合資格的私營檢測服務。如果有關人士無遵從,可被罰款2,000元,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違令可被處第四級罰款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今晚刊憲,列明第599J章於明日起實施,即陳肇始可指令私家醫生執行此規例。政府已刊出此規例的框架,惟當中有多項細節仍未釐清,包括市民收到指示後多久要接受檢測;醫生是否有責任派樽,抑或可建議病人外出取樽;醫生是否需要監察病人有否接受檢測;將病人資料通報衞生署的時限及方法等等。據了解,政府將於下周與醫學會討論條例細節。
醫學會副會長、家庭醫生鄭志文稱,此病的病徵範圍廣闊,「基本上所有上呼吸道感染病徵都可能係」,希望政府列明「懷疑感染新冠肺炎」的病徵準則,以便醫生執行。他又說,醫生未曾接受執法訓練,難以監察病人接指示後有否交樽作檢測。
鄭表示,由於現在市民勤於戴口罩,有上呼吸道感染病徵的求診病人不多,相信強制檢測不會加重醫生的工作量。但他又指,全港有約4,000名以上私家家庭醫生,以每日每人接收十名呼吸道病徵病人推算,每日也有40,000名病人需做檢測,數目仍未計算各間普通科門診和急症室。
希望可即日完成化驗 免影響市民返工
家庭醫生林永和表示,相信強制檢測對於本港確診個案「清零」有作用,但實際上執行細節仍然不清晰,有待商討。他希望政府在病人提交樣本樽後,化驗所能即日完成化驗報告,以免影響市民上班及日常生活。他指出,現時只有約五份一出現相關病徵的病人有做檢測,認為政府需確保現時的檢測能力,能足以應付現時數目五倍的檢測量。另外,他又希望政府能以短訊方式,向所有病人通知檢測結果。
林永和又說,新冠肺炎患者佔所有病人的比例不高,「如果唔係爆發期,可能每1,000個先有一個病人係(確診)」,坦言擔心強制檢測會使部份病徵輕微的病人諱疾忌醫。
而醫護誠信同行主席林哲玄表示,醫生一向憑臨床情況判斷是否懷疑病人患新冠肺炎,「都做咗咁多個月,唔會因為強制檢測,就令個準則鬆咗或者緊咗」。他認為醫生有責任派樽及通報衞生署,但追蹤有關病人的責任則在於政府。林又稱,為了自己、家人及社會,接受檢測是病人的責任,醫生不應因擔心病人不高興,而不要求他做檢測,強調「篤病人背脊」的說法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