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再為2047「地契大限」派定心丸 重申維持土地續約不變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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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長陳茂波8月接受傳媒訪問時稱,政府會以聰明方法解決2047年地契大限問題,9月又發表網誌批評「大限」之說無理據。他在今日(16日)的立法會大會再回應有關問題,堅稱無意更改現行地契續期法例,又指由現時至2024年,亦無一般住宅及商用契約到期。他表示,政府正在編製具體續期手續的參考資料,預料明年中公布。
陳茂波回應議員提問時指,政府現行處理期滿土地的政策清晰,目前無意更改政策,地契到期後毋須補地價,但就要繳交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3%,呼籲市民不用憂慮。
他表示,按現行政策,短期租約及有特殊用途的土地並無續期權,但在期滿時政府可酌情為其續期。陳茂波指,若果不計短期租約及有特殊用途的土地,1997年回歸至今,只有2宗個案不獲續約,原因均是因為政府無法找到業權人。
明年中公布地契續期參考資料
另外,陳茂波指地政總署目前沒有現成於2047年到期的地契資料,但政府部門已在近月展開工作,以作準備。他說,政府過往應付1997年主權移交時,於1988年,即大部分契約期滿前9年,立法將土地契約續期至2047年6月30日。
他表示,政府研究時會參考過往經驗,又指目前距離2047年尚餘30年,迄今至2024年的約7年期間,也沒有一般住宅及商用契約到期,政府現正編製地契續期的參考資料,預期於2017年中公布。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不少市民買樓時承造30年按揭,擔心參考資料明年才公布是太遲,陳茂波稱留意到問題,但提到例子如港島寶翠園,其地契並非至2047年才到期(該地契年期為2030年到期),但銀行同樣願意為市民承造30年按揭。他表示,政府在研究有關問題時,亦會與銀行及律師公會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