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捕|總警司郭嘉銓遊花園:非針對個別行業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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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為採訪有關「721元朗事件」時,涉因查車牌取得車主個人資料,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昨日(3日)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4日)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有關拘捕非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而是警方接獲有人報案,在調查後發現有人涉嫌在查車牌時,作虛假陳述才採取行動。他又指昨日行動並非高調,「無特意通知傳媒,無話要高調拉人」,強調法律條文寫得非常清晰,希望公眾明白條例規定,如有人犯法,警方接獲報案就必須執法。

昨日(3日)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為採訪有關「721元朗事件」時,涉因查車牌取得車主個人資料,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被捕。(資料圖片/黃金棋攝)

主持人問及警方是否首次向記者埋手拘捕,而多年來不少記者以車輛查冊方式去作調查並作出報道,是否已有名單向所有記者作出拘捕時,郭嘉銓沒有正面回答有否名單,指有關的聲明條文清晰,若非有關交通事宜而取得個人資料則有機會違法,又指警方難以評論個別行業,以及並沒有針對個別傳媒或節目,而是只要有人報案,警方發現當中涉及違法行為,將會展開調查及拘捕行動,強調「如果佢唔係交通事宜去拎就有機會違法,有人違法就會執法」。

為何重案組接手?郭嘉銓:要專業及不偏不倚

昨日的行動中,被問到警方是否高調上門拘捕時,郭嘉銓表示,有關案件涉及要到有關人士上門搜查以及作出拘捕,多重考慮下才會出現有關情況,兩度指「我哋無特意通知傳媒,無話要高調拉人」。

有關案件主要是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就警方為何出動新界北重案組調查該案件,而非警方交通部門負責,郭嘉銓說是因為考慮案件性質及範疇,需要專業及不偏不倚的隊伍處理。主持人反問交通組都不偏不倚,郭續解釋,是次還要考慮私隱條例等通盤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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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銓又說,查詢過律政司部份意見後考慮到案件有嚴重性,以及涉及不同警區,多個考慮下有此決定,指有關部門會不偏不倚處理案件。

被問到警方昨日所拘捕的記者,涉調查一年來對警方處理手法有所爭議的「元朗721」事件有關聯,會否影響外界觀感時,郭嘉銓表示,明白有關案件的敏感,已向律政司部門諮詢意見後認為有關事作的確有所違法而作出拘捕,又指出有關條文及法例清晰,陳述領取時資料要真實無誤,又澄清並無針對個別行業及個別傳媒。

《大公》、《星島》亦曾查冊報道 郭嘉銓:有人報案一定會調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接受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期間被問到,《大公報》和《星島日報》等親建制媒體亦曾透過車輛登記查冊作調查,警方會否調查。郭嘉銓無正面回答問題,僅稱「有人違法,有證據都會秉公辦理」。主持追問,警方不調查何來證據、為何對不同媒體的尺度不同?郭嘉銓回應,有人報案及投訴一定會調查,就個別個案不公開評論,多次強調沒有針對個別媒體。主持再追問他能否承諾調查《大公報》和《星島日報》的查冊事件,郭嘉銓回應稱,「可以交畀我哋跟進」。

就蔡玉玲被捕一事,郭嘉銓稱,警方在拘捕她前曾徵詢律政處意見,拘捕後亦再度詢問,參考律政處意見後才決定檢控。